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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工地現場攪拌砂漿混凝土 最高處2萬元罰款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0-12-01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石家莊日報
核心提示:石家莊工地現場攪拌砂漿混凝土 最高處2萬元罰款
  日前,市建設局公布新修改的《石家莊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辦法》,提出市區內建設工程施工作業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違反該規定,將最高處2萬元罰款。

  辦法規定,施工單位應按使用預拌砂漿投標和施工,使用已備案的產品,配置規定的預拌砂漿使用設施,施工現場不得設置攪拌機和堆放砂、水泥等。 

  對市區內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的施工單位,市建設局將依據新修改的《石家莊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辦法》給予責令限期改正,并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對逾期仍未達到規定要求的,責令其停工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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