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散裝水泥、推廣預拌混凝土是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重要舉措,是推進循環經濟、構建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有效途徑,是促進節能減排的重要手段。“十一五”期間,新余散預事業得到跨越式發展,多項工作走在了全國全省前列,創造了又一個“新余現象”和“新余經驗”,為新余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應有貢獻。
發散能力增強,綜合效益凸顯
這是“十一五”期間散預事業跨越式發展的一組數據——
全市累計完成散裝水泥384.68萬噸、預拌混凝土723.25萬方,比“十五”期間分別凈增319.52萬噸、712.75萬方,分別增長490%、6788%。累計完成預拌砂漿3.6萬噸,實現了歷史零的突破。
全市散裝水泥綜合配套能力由“十五”末的50萬噸/年提高到195萬噸/年(以年運輸能力計算);預拌混凝土綜合配套能力由“十五”末的70萬方/年提高到835萬方/年;預拌砂漿綜合配套能力從無到有,達30萬噸/年。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裝備技術水平進一步提高,形成了形式多樣的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物流裝備體系,實現了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裝、卸、計量自動化,發、運、儲、用各環節裝備能力配套明顯增強。
全市累計完成的散裝水泥,相當于節約優質木材12.69萬立方米、標煤30005噸、電0.28億度,減少粉塵排放1.73萬噸、二氧化硫排放6924噸,綜合經濟效益4億元。
數據的背后,是全市散預工作開拓創新、銳意進取、勇于率先的生動實踐。
城區全面禁現,農村推散加快
2007年6月6日,國家商務部聯合公安部、建設部、交通部、質檢總局、環保總局出臺了《關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明文規定了全國在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的基礎上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城市名單,新余市與南昌、贛州、九江并列為 2009年7月1日以后禁止在城市城區施工現場使用水泥攪拌砂漿城市。從此,新余市城區“禁現”工作全面展開,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行業進入又好又快發展時期。
2008年12月1日,《新余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辦法》開始施行。這是我市繼《江西省促進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發展條例》出臺后,第一部與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相關的地方性法規,為我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強大的政策、法律支持,成為我市散預事業發展的一個里程碑。
2008年8月5日,分宜縣成立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機構,次年4月,分宜縣政府頒布實施《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辦法》,縣級散預工作管理機構及相關法規的完善為農村散裝水泥的發展提供了強大的政策扶持,農村推散工作步入了一個快速發展時期。全市先后投入散裝水泥專項資金50余萬元,大力支持各鄉鎮“農村推散中心”建設,通過“一個中心帶動三個網點”的發展模式,逐步完善農村散裝水泥配送網絡,促使全市農村散裝水泥供應能力達到160萬噸,帶動全市散裝率提高10個百分點。
推廣預拌砂漿依然任重道遠
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我市初步確定了“十二五”散裝水泥發展目標。但是,要實現全市散裝水泥供應量年均增長10%,預拌混凝土供應量年均增長10%,預拌砂漿供應量年均增長62%,全市水泥散裝率達到88%,各項指標繼續保持全省前列的目標,要做的工作還很多。
城區“禁現”,預拌當先。專家指出,一方面,需要加快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與應用步伐,確保城區建設需要,并向縣城、農村延伸;一方面,我市應盡快出臺一個規范推廣應用預拌砂漿的管理辦法,加大強制性推廣力度。同時,水泥生產企業需要不斷提高散裝水泥供應能力,新建、改建、擴建的新型干法窯和水泥粉磨生產線要具備90%的散裝水泥發放能力,現有的水泥和粉磨生產線要加快技術改造步伐,使散裝水泥發放能力達到75%以上。“十二五”末,分宜海螺、南方建材新余分公司等企業出廠水泥散裝率應提高到80%以上,以帶動全市散裝水泥快速增長。
發散能力增強,綜合效益凸顯
這是“十一五”期間散預事業跨越式發展的一組數據——
全市累計完成散裝水泥384.68萬噸、預拌混凝土723.25萬方,比“十五”期間分別凈增319.52萬噸、712.75萬方,分別增長490%、6788%。累計完成預拌砂漿3.6萬噸,實現了歷史零的突破。
全市散裝水泥綜合配套能力由“十五”末的50萬噸/年提高到195萬噸/年(以年運輸能力計算);預拌混凝土綜合配套能力由“十五”末的70萬方/年提高到835萬方/年;預拌砂漿綜合配套能力從無到有,達30萬噸/年。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裝備技術水平進一步提高,形成了形式多樣的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物流裝備體系,實現了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裝、卸、計量自動化,發、運、儲、用各環節裝備能力配套明顯增強。
全市累計完成的散裝水泥,相當于節約優質木材12.69萬立方米、標煤30005噸、電0.28億度,減少粉塵排放1.73萬噸、二氧化硫排放6924噸,綜合經濟效益4億元。
數據的背后,是全市散預工作開拓創新、銳意進取、勇于率先的生動實踐。
城區全面禁現,農村推散加快
2007年6月6日,國家商務部聯合公安部、建設部、交通部、質檢總局、環保總局出臺了《關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明文規定了全國在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的基礎上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城市名單,新余市與南昌、贛州、九江并列為 2009年7月1日以后禁止在城市城區施工現場使用水泥攪拌砂漿城市。從此,新余市城區“禁現”工作全面展開,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行業進入又好又快發展時期。
2008年12月1日,《新余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辦法》開始施行。這是我市繼《江西省促進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發展條例》出臺后,第一部與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相關的地方性法規,為我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強大的政策、法律支持,成為我市散預事業發展的一個里程碑。
2008年8月5日,分宜縣成立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機構,次年4月,分宜縣政府頒布實施《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辦法》,縣級散預工作管理機構及相關法規的完善為農村散裝水泥的發展提供了強大的政策扶持,農村推散工作步入了一個快速發展時期。全市先后投入散裝水泥專項資金50余萬元,大力支持各鄉鎮“農村推散中心”建設,通過“一個中心帶動三個網點”的發展模式,逐步完善農村散裝水泥配送網絡,促使全市農村散裝水泥供應能力達到160萬噸,帶動全市散裝率提高10個百分點。
推廣預拌砂漿依然任重道遠
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我市初步確定了“十二五”散裝水泥發展目標。但是,要實現全市散裝水泥供應量年均增長10%,預拌混凝土供應量年均增長10%,預拌砂漿供應量年均增長62%,全市水泥散裝率達到88%,各項指標繼續保持全省前列的目標,要做的工作還很多。
城區“禁現”,預拌當先。專家指出,一方面,需要加快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生產與應用步伐,確保城區建設需要,并向縣城、農村延伸;一方面,我市應盡快出臺一個規范推廣應用預拌砂漿的管理辦法,加大強制性推廣力度。同時,水泥生產企業需要不斷提高散裝水泥供應能力,新建、改建、擴建的新型干法窯和水泥粉磨生產線要具備90%的散裝水泥發放能力,現有的水泥和粉磨生產線要加快技術改造步伐,使散裝水泥發放能力達到75%以上。“十二五”末,分宜海螺、南方建材新余分公司等企業出廠水泥散裝率應提高到80%以上,以帶動全市散裝水泥快速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