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廣使用的建筑材料
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目錄
序號 |
類別 |
建筑材料名稱 |
不允許使用的工程范圍 |
不允許使用的原因 |
限制使用的依據與生效時間 |
技術咨詢
服務單位 |
1 |
混凝土材料與混凝土制品 |
袋裝水泥
(特種水泥除外) |
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混凝土制品生產企業(yè) |
浪費資源、污染環(huán)境 |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
北京市混凝土協(xié)會
(聯(lián)系電話:63952260、63941490) |
2 |
立窯水泥 |
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混凝土制品生產企業(yè),重大工程主體結構 |
浪費資源、污染環(huán)境、質量不穩(wěn)定 |
根據《關于水泥產品供應供用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03】183號)從2003年4月23日起實施 | ||
3 |
現(xiàn)場攪拌混凝土 |
混凝土使用量超過100立方米的建設工程 |
儲運、使用過程浪費資源、污染環(huán)境 |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 ||
4 |
施工現(xiàn)場攪拌砂漿 |
中心城區(qū) 、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新城城關地區(qū)和政府投資工程 |
原材料儲存和攪拌過程污染環(huán)境 |
根據《關于在部分城市限制禁止現(xiàn)場攪拌砂漿工作的通知》(商改發(fā)[2007]205號),從2007年9月1日起實施。 | ||
5 |
氯離子含量>0.1%的混凝土防凍劑 |
預應力混凝土、鋼筋混凝土 |
易引起鋼筋銹蝕,危害混凝土結構壽命 |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
北京市混凝土協(xié)會外加劑分會
(聯(lián)系電話:65710859) | |
6 |
墻體材料 |
實心磚 |
建筑工程基礎(±0)以上部位(包括臨時建筑、圍墻) |
生產過程資源消耗大,與同厚度多孔磚、空心磚相比建成的墻體保溫隔熱性能差 |
根據《關于發(fā)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藝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號),從2008年1月1日 起實施 |
北京市建設工程物質協(xié)會建筑砌體分會
(聯(lián)系電話:88070913) |
7 |
60毫米以下(含60毫米)厚度的隔墻板 |
居住建筑內隔墻 |
隔聲和抗沖擊性能差 |
根據《關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號),從2001年10月1日起實施 | ||
8 |
建筑保溫材料 |
聚苯顆粒、玻化微珠(珍珠巖)等顆粒保溫材料與膠結材料混合而成的保溫漿料 |
單獨作為保溫材料用于外墻保溫工程 |
單獨使用達不到建筑節(jié)能設計要求 |
根據《關于發(fā)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藝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號),從2008年1月1日 起實施 |
北京市建筑工程物質協(xié)會建筑節(jié)能專業(yè)委員會
(聯(lián)系電話:88223777) |
9 |
水泥聚苯板(聚苯顆粒與水泥混合成型) |
各類墻體內、外保溫 |
產品保溫性不穩(wěn)定 |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 ||
10 |
墻體內保溫漿料(海泡石、聚苯粒、膨脹珍珠巖等) |
民用建筑外墻內保溫工程 |
熱工性能差,手工濕作業(yè),不易控制質量 |
根據《關于公布第二批12種限制和禁止使用落后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1999〕518號),從2000年1月1日起實施 | ||
11 |
以膨脹珍珠巖、海泡石、有機硅復合的墻體保溫漿(涂)料 |
民用建筑混凝土及混凝土砌塊外墻內、外保溫工程 |
熱工性能差,手工濕作業(yè),不易控制質量 |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 ||
12 |
模塑聚苯乙烯保溫板 |
高度≥100米居住建筑、高度≥50米公共建筑和幕墻構造建筑的外墻外保溫 |
燃燒性能達不到A級,易發(fā)生火災事故 |
根據公安部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tǒng)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公通字【2009】46號),從本新版目錄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 ||
13 |
擠塑聚苯乙烯保溫板 |
高度≥100米居住建筑、高度≥50米公共建筑和幕墻構造建筑的外墻外保溫高 |
燃燒性能達不到A級,易發(fā)生火災事故 |
根據公安部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tǒng)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公通字【2009】46號),從本新版目錄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 ||
14 |
金屬面聚苯夾芯板 |
永久性民用建筑和臨時性居住建筑 |
燃燒性能達不到A級,易發(fā)生火災事故 |
根據公安部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tǒng)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公通字【2009】46號),從本新版目錄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 ||
15 |
金屬面硬質聚氨酯夾芯板 |
永久性民用建筑和臨時性居住建筑 |
燃燒性能達不到B1級,易發(fā)生火災事故 |
根據公安部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民用建筑外保溫系統(tǒng)及外墻裝飾防火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公通字【2009】46號),從本新版目錄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 ||
16 |
非耐堿型玻璃纖維網布 |
外墻外保溫工程 |
耐堿性差,不能保證砂漿層抗裂性能要求 |
從本新版目錄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 ||
17 |
樹脂巖棉 |
管道保溫工程 |
生產耗能大,施工過程中對工人健康危害大,保溫效果差 |
從本新版目錄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 ||
18 |
建筑門窗幕墻及輔料 |
普通單層玻璃和簡易雙層玻璃外門窗 |
民用建筑 |
氣密、水密、保溫隔熱性能差 |
從本新版目錄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
北京市建設工程物質協(xié)會建筑金屬結構(門窗幕墻)分會
(聯(lián)系電話:88070905) |
19 |
普通推拉鋁合金外窗 |
民用建筑(狹窄走廊除外) |
氣密、水密、保溫隔熱性能差 |
從本新版目錄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 ||
20 |
單層普通鋁合金外窗 |
民用建筑外窗 |
強度低、氣密、水密、保溫隔熱性能差 |
根據《關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號),從2001年10月1日起實施 | ||
21 |
實腹、空腹鋼窗 |
民用建筑外窗 |
氣密、水密、保溫、隔熱性能差 |
根據《關于公布第二批12種限制和禁止使用落后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1999〕518號),從2000年1月1日起實施 | ||
22 |
單腔結構塑料型材 |
民用建筑外窗 |
氣密、水密、保溫、隔熱性能差 |
根據建設部《建設事業(yè)“十一五”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第一批》(659號公告),從本新版目錄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 ||
23 |
PVC隔熱條、密封膠條 |
民用建筑外門窗和幕墻 |
強度低、不耐老化 |
根據建設部《建設事業(yè)“十一五”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第一批》(659號公告),從本新版目錄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 ||
24 |
管材管件與建筑給排水工程材料 |
直徑≤600mm的剛性接口的灰口鑄鐵管 |
居住小區(qū)和市政管網支線用的埋地排水工程 |
易泄漏,造成水系和土壤污染 |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
北京市建設工程物質協(xié)會管材管件分會
(聯(lián)系電話:8070911,68041151) |
25 |
承插式剛性接口鑄鐵排水管 |
住宅工程 |
撓度差,接口部位易損壞、滲水 |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 ||
26 |
冷鍍鋅上水管 |
居住建筑給水系統(tǒng) |
污染飲用水 |
根據《關于公布第二批12種限制和禁止使用落后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1999〕518號),從2000年1月1日起實施 | ||
27 |
鍍鋅鐵皮室外雨水管 |
多層住宅 |
易損壞 |
根據《關于限制和淘汰石油瀝青紙?zhí)ビ蜌值?1種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1998]第480號),從1999年7月1日起實施 | ||
28 |
用鉛鹽做穩(wěn)定劑的PVC飲用水管材、管件 |
飲用水管材、管件 |
危害人體健康 |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 ||
29 |
平口混凝土排水管(含鋼筋混凝土管) |
住宅小區(qū)和市政管網用的埋地排水工程 |
易泄漏,造成水系和土壤污染 |
根據《關于發(fā)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藝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號),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 | ||
30 |
防水材料 |
使用汽油噴燈法熱熔施工的瀝青類防水卷材 |
地下密閉空間、深基坑和易燃材料附近的防水工程 |
易發(fā)生火災 |
根據《關于發(fā)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藝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號),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 |
北京城建科技促進會防水技術專業(yè)委員會
(聯(lián)系電話:63989081) |
31 |
石油瀝青紙?zhí)ビ蜌?/DIV> |
新建和維修民用建筑防水工程 |
不能保證施工質量耐久性要求,施工過程污染70環(huán)境 |
根據《關于限制和淘汰石油瀝青紙?zhí)ビ蜌值?1種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1998]第480號),從1999年7月1日起實施 | ||
32 |
溶劑型建筑防水涂料(含雙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溶劑型冷底子油) |
室內、地下密閉空間、深基坑和其他不通風的部位 |
易發(fā)生火災,施工過程揮發(fā)物污染環(huán)境 |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 ||
33 |
厚度≤2mm的改性瀝青防水卷材 |
熱熔法施工的各類建筑工程(臨建除外) |
熱熔后易形成滲漏點,影響防水施工質量 |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 ||
34 |
供熱采暖系統(tǒng)材料設備 |
內腔粘砂灰鑄鐵散熱器 |
新建、改建住宅工程 |
內腔結砂影響計量器具的使用 |
根據《關于發(fā)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藝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號),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 |
北京市房地產科學技術研究所
(聯(lián)系電話:67711118) |
35 |
鋼制閉式串片散熱器 |
新建、改建住宅工程 |
產品熱工性能差 |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 ||
36 |
冷鍍鋅鋼管、非鍍鋅鋼管 |
新建民用建筑室內采暖系統(tǒng) |
易銹蝕,影響熱計量溫控器具的使用 |
從本新版目錄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 ||
37 |
手動溫控閥 |
新建、改建民用建筑室內采暖系統(tǒng)(地板采暖除外) |
無法實現(xiàn)自動恒溫功能 |
從本新版目錄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 ||
38 |
用水器具 |
手接觸式普通水嘴 |
公共廁所、公共場所衛(wèi)生間 |
易交叉感染傳染疾病 |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
北京市建筑五金水暖材料監(jiān)督檢驗站
(聯(lián)系電話:88751923) |
39 |
建筑裝飾裝修材料 |
以聚乙烯醇為基料的仿瓷內墻涂料 |
民用建筑室內裝飾裝修工程 |
耐水性能差,污染物排放超標 |
從本新版目錄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
北京市建筑裝飾協(xié)會
(聯(lián)系電話:63379931) |
40 |
聚丙烯酰胺類建筑膠粘劑 |
內外墻瓷磚粘結及混凝土界面處理 |
耐溫性能差,耐久性差,易脫落 |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 ||
41 |
不耐水石膏類刮墻膩子 |
住宅工程 |
耐水性能差,強度低 |
根據《關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號),從2001年10月1日起實施 | ||
42 |
聚乙烯醇縮甲醛膠粘劑(107膠) |
民用建筑墻地磚及石材粘貼施工 |
粘結性能差,污染物排放超標 |
根據《關于公布第二批12種限制和淘汰落后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1999〕518號),從2000年10月1日起實施 | ||
43 |
市政與道路施工材料 |
光面混凝土路面磚 |
新建和維修廣場、停車場、人行步道、慢行車道 |
影響行人安全,不透水 |
根據《關于發(fā)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工藝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7] 837號),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 |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聯(lián)系電話:68710023) |
44 |
普通水泥步道磚(九格磚) |
新建和維修廣場、人行步道 |
外觀差、強度低、不透水、使用壽命短 |
根據《關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號),從2001年10月1日起實施 | ||
45 |
照明材料 |
白熾燈 |
新建公共建筑和精裝修住宅 |
能耗高,光效低,溫度高,安全性差,壽命短 |
從本新版目錄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聯(lián)系電話:68179881-830) |
46 |
鹵素燈 |
新建公共建筑和精裝修住宅 |
能耗高,光效低,溫度高,安全性差,壽命短 |
從本新版目錄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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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錄
序號 |
類別 |
建筑材料名稱 |
禁止使用的原因 |
禁止使用的依據與生效時間 |
技術咨詢
服務單位 |
1 |
混凝土原料 |
多功能復合型(2種或2種以上功能)混凝土膨脹劑 |
質量難控制 |
根據《關于發(fā)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筑材料及施工工藝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號),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 |
北京市建筑五金材料質量監(jiān)督檢驗站
(聯(lián)系電話:88751923) |
2 |
氧化鈣類混凝土膨脹劑 |
生產工藝落后,過燒成分易造成混凝土漲裂 |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 ||
3 |
墻體材料 |
粘土磚(包括摻加其它原材料,但粘土用量超過20%的實心磚、多孔磚、空心磚) |
生產過程毀壞耕地,污染環(huán)境 |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
北京市建設工程物質協(xié)會建筑砌體分會
(聯(lián)系電話:88070913) |
4 |
粘土和頁巖陶粒及以粘土和頁巖陶粒為原料的建材制品 |
生產過程破壞耕地和植被 |
根據《關于發(fā)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筑材料及施工工藝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號),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 | ||
5 |
手工成型的GRC輕質隔墻板 |
質量難控制,性能不穩(wěn)定 |
根據《關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號),從2001年10月1日 起實施 | ||
6 |
以角閃石石棉(即藍石棉)為原料的石棉瓦等建材制品 |
,危害人體健康 |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 ||
7 |
建筑保溫材料 |
未用玻纖網布增強的水泥(石膏)聚苯保溫板 |
強度低、易開裂 |
根據《關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號),從2001年10月1日 起實施 |
北京市建筑工程物質協(xié)會建筑節(jié)能專業(yè)委員會
(聯(lián)系電話:882237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