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08年10月21日對外宣布,將從2008年11月1日起,適當調高部分勞動密集型和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稅率。
根據兩部委發出的《關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此次出口退稅率調整涉及內容廣泛,共涉及3486項商品,大約占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25.8%。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適當提高紡織品、服裝、玩具等勞動密集型商品出口退稅率。二是提高抗艾滋病藥物等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稅率。
此次調整前,高效減水劑的出口退稅率是按水泥產品的出口退稅率計算,即自2007年7 月1 日起水泥產品11%出口退稅全部歸零。
2008年11月1日調整后,高效減水劑被直接列入出口退稅商品目錄,其出口退稅率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