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電 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和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日前聯合發布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共建筑節能設計規范》,今后,按照新規范建設的公共建筑將達到節能50%的目標。
這一規范預計通過改善建筑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提高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備、系統的能效比,以及采取增進照明設備效率等措施,在保證相同的室內熱環境舒適參數條件下,與20世紀80年代初設計建成的公共建筑相比,全年采暖、通風、空氣調節和照明的總能耗應減少50%,每年新建公共建筑的能耗可節省12萬噸標煤,這相當于每年減排30多萬噸二氧化碳。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建設廳科技處有關負責人介紹,廣西今后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必須嚴格按出臺的新標準辦事。對達不到新標準要求的建筑,不得辦理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竣工驗收合格報告,不得銷售使用。
據了解,我國每年城鎮新建公共建筑3億多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近40億平方米,由于公共建筑尤其大型高檔公共建筑設置全年性采暖、通風和空調系統及較密集照明設備,往往室內環境參數標準較高,所以,采暖、通風、空調和照明能耗相當高。根據一些大城市的能耗實測資料,大型高檔公共建筑的單位面積能耗約為城鎮普通居住建筑能耗的10~15倍,一般公共建筑的能耗也會是普通居住建筑能耗的5倍。公共建筑由此成為節能大戶,各地方已經相繼出臺相關標準予以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