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建筑工程質量和建筑科技含量,推進建筑行業節能減排,根據建設部、江蘇省建設廳有關文件精神,徐州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民用建筑將不再采用磚混結構,而全面推行先進結構體系。
據悉,目前徐州市城市規劃區內7層以下的居住建筑仍然以磚混結構體系為主,這與當前國家的相關行業產業政策不符。因此,淘汰磚混結構體系,全面推行先進結構體系的任務十分緊迫。
具體實施時間和內容為:一、自今年10月1日起,徐州市城市規劃區內新開工的公共建筑工程,建設單位必須全部采用現澆框架、框架剪力墻、異形柱框架等先進結構體系,不得采用磚混結構體系。二、自明年1月1日起,徐州市城市規劃區內新開工的各類居住建筑工程,建設單位必須采用現澆、框架剪力墻、異形柱框架等先進結構體系,不得采用磚混結構體系。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民用建筑工程,經市政府批準后,可逐步采用先進的結構體系。四、自2009年1月1日起,墻體生產廠家不得再生產實心磚,要積極研究開發節能、省地、環保的新型墻材,改進生產工藝,提升產品品質,擴大生產能力,以滿足施行先進結構體系后對墻體材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