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東淄博市混凝土專業委員會獲悉,《淄博市建設工程質量協會混凝土專業委員會混凝土行業規范經營自律公約》已開始發揮效力,少數惡意拖欠混凝土貨款的建筑施工企業遭“行規”封殺。由于全市所有混凝土供應商都按“公約”停止了向“賴賬”企業供貨,有的企業已被迫停工。截至目前,淄博市混凝土專業委員會已受理投訴12起,發布對拖欠貨款的工程停止供應混凝土行業通告12起,為6個混凝土企業清理混凝土貨款250多萬元。
由于種種原因,淄博市建筑施工企業拖欠貨款的問題比較嚴重。針對這種情況,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專門組織市混凝土專業委員會開始幫助混凝土企業加大清欠力度。他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出臺了《淄博市混凝土專業委員會行業規范經營自律公約》。公約明確規定,為維護行業整體利益,約束拖欠混凝土貨款行為,各混凝土企業在承接工程時,對于一個工程或一個工程部位,最終只能由一個單位承接任務,發生一個合同簽約,并由混凝土專業委員會進行“第一合同”確認,此間,不允許出現另一個合同關系或供應混凝土。如需方沒有按合同約定支付混凝土貨款,混凝土生產企業將對該項目停供混凝土,資金未到位前,其他混凝土生產企業也禁止向該工程供應混凝土。
自律公約出臺后,淄博市一家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混凝土專業委員會投訴,稱自己于2006年3月1日與市內一家房地產有限公司簽訂了商品混凝土買賣合同,向該房地產有限公司工地供應商品混凝土。在2006年3月1日~9月15日期間,共累計向對方供應了1420404.44元的混凝土。按照合同約定,對方應該在2006年9月1日前,付清所供全部貨款的85%,但因為對方違約,至今沒有付款,為此這家混凝土公司決定停止向其供貨。接訴后,市混凝土專業委員會在調查清楚情況后,立即下發通告,通告各會員單位按照“行業公約”全部停止向那家“賴賬”房地產公司供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