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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袋裝水泥計量縮水 導致混凝土配比不符合施工質量要求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6-10-17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轉自山西新聞網  作者:中國混凝土網
核心提示:[晉]袋裝水泥計量縮水 導致混凝土配比不符合施工質量要求
    隨著房地產行業的蓬勃發展,水泥的需求量越來越大。不少經銷商看到這一重大商機,開始在計量上做“手腳”。日前,晉中市質監局檢驗測試所工作人員匯同晉中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榆次區分局執法人員就榆次區范圍的建筑工地的袋裝水泥進行了計量監督抽檢,發現四家企業的水泥袋重均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要求。  

    在榆次區的三個工地,執法人員依據《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分別對四家水泥廠的水泥隨機抽取了20包水泥進行了核稱。經查,標注每包50kg的水泥,最輕的每包只有38.7kg,抽查的20包水泥只有個別符合國家要求每包50kg的標準。其中石家莊太行水泥有限公司生產的礦渣硅酸鹽水泥(32.5#),每1000kg的水泥偏差為:-28.8kg;石家莊鹿恒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普通硅酸鹽水泥(32.5#),每1000kg水泥偏差為:-168.98kg;石家莊市礦區紅星水泥有限公司生產的普通硅酸鹽水泥(32.5#),每1000Kg水泥偏差為:-46.5kg;山西紅山水泥有限公司生產的礦渣硅酸鹽水泥,每1000kg水泥偏差為-111.84kg。按照國家規定,每包包裝不得少于包裝標注的98%,也就是說袋裝凈含量為50kg的,不得少于49kg。 

    據該局工作人員介紹,如果水泥袋重不符合規定,就會直接導致混凝土配比不符合施工質量的要求,在施工中,一般每罐混凝土的配比是以每袋水泥作為一個計量單位,如水泥袋重不夠,水泥的使用量必然減少,影響混凝土的水灰比,每增加一個水灰比,就會造成強度等級下降,給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造成很大危害。 

    晉中質監部門表示,近期他們將加大對水泥質量和計量問題的查處力度,發現一宗查處一宗,切實保證工程的質量,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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