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散裝水泥行業在“十五”期間,把握西部大開發的歷史機遇,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落實散裝水泥政策,從使用環節入手,進一步加大散裝水泥推廣力度”的要求,以“依法興散”為切入點和突破口,加強散裝水泥政策法規建設和行政執法,理順工作機構,創建依法興散管理的新模式,實現散裝水泥快速增長,保持著強勁增長態勢,2005年散裝水泥推廣使用量達到1053多萬噸,散裝率達到25.12%,超額完成“十五”計劃目標,創歷史新高。僅在資源節約方面產生的直接經濟效益達18億元。同時,散裝水泥的快速發展為該省促進生態平衡,提高工程質量,改善人居環境等方面都發揮出重要作用,有力地推進了散裝水泥的快速發展,受到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充分肯定和好評。
據了解,為加強和規范全省散裝水泥的管理,《四川省散裝水泥管理辦法》于2002年經省人民政府第81次常務會議通過,11月1日起施行。《辦法》對其執法主體、執法范圍、專用資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以及處罰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至此,該省散裝水泥管理步入法制軌道。修訂后的《四川省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經省政府批準出臺,進一步規范了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征收和管理,更有效地發揮了這項政府性基金對發展散裝水泥的經濟“杠桿”作用。四川省建設廳先后于2002年12月和2005年3月向各市、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下發了《省建設廳關于認真貫徹實施〈四川省散裝水泥管理辦法〉的通知》和《關于加強散裝水泥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對全省認真開展“推散”行政執法提出了具體要求。隨即有15個市(州)相繼出臺了在城市規定區域限期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的法規政策。有的市還出臺了旨在扶持散裝水泥發展的優惠政策。因此,在“十五”期間,以四川省政府第162號令為核心的“推散”政策法規體系基本形成,為四川省依法興散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該省在“十五”期間,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了行政執法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全省各級散裝水泥管理部門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穩步推進“依法興散”工作:
一是加強四川省各級散裝辦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進行了政策法規、行政許可、行政執法的普遍教育,并通過考核取得行政執法證書。
二是四川省散裝水泥辦公室于2003年在成都市進行試點,為全省散裝水泥行政執法工作探索并積累了成功經驗。
三是從2004年開始,四川省散裝水泥行政執法相繼在條件成熟的成都、內江、宜賓、廣元、攀枝花等市規定區域的建設工地開展行政執法檢查,查處了一批違規使用袋裝水泥和現場攪拌混凝土的單位。僅成都市在2003至2005年的3年時間里,共檢查建設工地832個,批評教育603家,責令整改65家,發出調查通知164家,行政處罰155家。
全省“十五”期間開展“推散”行政執法,規范了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的行政管理,增強了各級散辦的工作職能和手段,強化政府“限制袋裝水泥,發展散裝水泥”的政策導向,遏制違規使用袋裝水泥和現場攪拌混凝土行為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稱贊。
今年是“十一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四川省散裝水泥辦公室有信心帶領全川各級散裝散裝水泥辦公室一起將四川省散裝水泥推廣與發展工作更上一層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