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記者從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官網獲悉,清遠“8·27”運輸車輛炸藥爆炸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已經由省政府批復結案,目前對公眾發布。
去年8月27日14時31分,英德市民用爆破器材專賣有限公司運載民爆物品的車輛在位于清遠英德市望埠鎮的英德龍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礦山分廠(龍尾山石灰石礦山)133平臺發生炸藥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20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051.2萬元。
事故發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要求盡快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實事求是公布事故真相,吸取事故教訓,嚴防再次發生重大事故。
5日公布的事故調查報告顯示,英德市公安局在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中違規審批,日常監管不力。英德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鄭北泉在任期間,作為全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民爆物品管理工作領導不力,工作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應該給予紀律處分,鑒于其在其他案件中涉嫌徇私枉法和嚴重經濟問題,建議由清遠市紀檢監察機關另案一并處理。
時任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長謝龍生,在任期間,作為直接分管民爆物品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對民爆物品管理工作領導不力,工作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調查期間,省調查組多次通知其接受調查,但其一直無故未接受調查。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應該給予紀律處分。此外,謝龍生于2012年8月14日被調任為英德市司法局副局長,但其直到2012年11月2日仍然無故未到司法局報到上班,其真實原因和是否涉嫌違紀尚待調查。鑒于其在其他案件中還有涉嫌違紀問題,建議由清遠市紀檢監察機關另案一并處理。
去年8月27日14時31分,英德市民用爆破器材專賣有限公司運載民爆物品的車輛在位于清遠英德市望埠鎮的英德龍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礦山分廠(龍尾山石灰石礦山)133平臺發生炸藥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20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051.2萬元。
事故發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要求盡快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實事求是公布事故真相,吸取事故教訓,嚴防再次發生重大事故。
5日公布的事故調查報告顯示,英德市公安局在民爆物品管理工作中違規審批,日常監管不力。英德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鄭北泉在任期間,作為全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民爆物品管理工作領導不力,工作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應該給予紀律處分,鑒于其在其他案件中涉嫌徇私枉法和嚴重經濟問題,建議由清遠市紀檢監察機關另案一并處理。
時任英德市公安局副局長謝龍生,在任期間,作為直接分管民爆物品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對民爆物品管理工作領導不力,工作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調查期間,省調查組多次通知其接受調查,但其一直無故未接受調查。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應該給予紀律處分。此外,謝龍生于2012年8月14日被調任為英德市司法局副局長,但其直到2012年11月2日仍然無故未到司法局報到上班,其真實原因和是否涉嫌違紀尚待調查。鑒于其在其他案件中還有涉嫌違紀問題,建議由清遠市紀檢監察機關另案一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