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綠色報告”項目監控到的數據顯示,綠地間接控股子公司廣西建工集團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因環境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第六十條第一款,廣西建工集團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被責令改正,處以罰款0.744萬元。該處罰信息于2021年5月24日被相關監管機構披露。
文號為南環執罰字〔2021〕79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內容顯示,經調查,廣西建工集團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在事先未取得因生產工藝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證明(夜間建筑施工許可申請批復文件)的情況下,擅自于2021年4月11日22時后,使用振動棒、混凝土泵車、混凝土運輸車、鉤機等機械設備,對位于南寧市江南區壯錦大道8號的江南壹品B區項目進行混凝土澆筑施工作業,引起噪聲污染擾民。該行為屬于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