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從事的是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的出租和二手買賣行業,目前手上有二十多部車子。從四月份開始,他的車陸陸續續年檢到期了;但是當他去辦理年檢手續時卻發現,原本順利的繳交交強險程序,今年卻遇到了巨大的阻力,包括人壽、人保、平安等多家大型保險公司,都拒絕了陳先生的投保。在走訪市場中,記者發現不少工程車也面臨著如此窘境,由于保險公司拒保交強險,這些沒有交強險的大型工程車要么無法上路,要么頂著沒年檢的風險,違規行駛。
車輛無法投保交強險 攪拌車業者寸步難行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機動車管理部門不得予以登記,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不得予以檢驗。也就是說,如果陳先生的車不能投保交強險,這些車輛就既不能買賣過戶,也不能上路作業,這對于陳先生來說,就是一場巨大的危機。
條例規定保險公司不得拒保、拖延承保交強險
根據國務院第462號令,《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十條規定,投保人在投保時應當選擇具備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被選擇的保險公司不得拒絕或者拖延承保。
那么,陳先生反映的情況是否屬實呢?幾家保險公司真的敢挑戰國家的法律法規嗎?記者也跟隨陳先生一起暗訪了投保全過程。
記者前往保險公司暗訪投保全過程
記者首先來到了中國人壽財產保險閩侯縣支公司。業務人員在聽到攪拌車一詞后,連陳先生車輛的資料都不看,就直接拒絕給陳先生辦理交強險業務,并表示他們公司四五月份就開始不接受這個業務了。這名人壽財險閩侯公司解釋,以往,一輛攪拌車的交強險保費在2400元左右,數倍于普通的小轎車,從業績角度看,他們是愿意承保的,但不知道為何整個保險行業都開始拒絕這種工程車。
緊接著,記者又前往了中國人保閩侯縣支公司。按理來說車輛辦理交強險是正常業務,而且還是法律規定不能拒絕的,可在中國人保閩侯縣支公司,業務員卻表示要領導特批才能辦理,他們業務員沒有權限決定辦不辦。
“公司管控、需要特批”,除了這些說法,接下來記者前往了平安財險公司,業務員在聽到說要辦理交強險業務時,同樣表示該業務被公司管控了,無法承保交強險。
調查過程中,記者發現,原是競爭關系的幾家保險公司竟然開始互相介紹“生意”,這也進一步驗證了保險業務員的說法,大部分保險公司不愿承保交強險。除了陳先生外,記者還走訪了市面上不少的工程車公司和車主,都得到了類似的反饋:近期很難辦到交強險業務。
保險公司拒保交強險等同于將“危險”推向社會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2006年7月1日實行至今,已有近十五年的時間,而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其設立,事實上是針對交通事故頻繁的社會危害而產生的,交通事故的發生所帶來的人身和財產損失的有效彌補,需要有穩定的資金來源,交通事故的偶然性特征決定了個人往往不能及時有效的應對交通事故突然性所帶來的風險,保險業作為對社會服務有巨大保障能力的行業,無疑可以在此類突發事件中發揮有效的作用。然而從記者的調查來看,保險公司卻呈現出了在小車上爭利,在工程車保險的業務上相互推,把危險丟給了社會。而根據記者從工程車業界暗訪來看,一些工程車公司已經在打算鋌而走險:將沒有交強險的車輛開上路。
這些大型工程車輛沒有交強險上路,如果不慎發生意外,那么為此買單的則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他們可能面臨著得不到賠償和救助的困境,給交通帶來安全隱患,給社會帶來不穩定的因素。因此這些公司拒保交強險,不僅是不尊重法律的體現,更是缺乏社會責任感的體現。截至發稿前,陳先生多部車輛的交強險仍沒有得到保險公司承保。隨后,記者也把情況反映到了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
在此,也提醒保險公司,別因利益而丟失了企業的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