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9-2020年冬春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方案》(濰發〔2019〕20號)要求,自2019年12月份以來,濰坊對預拌混凝土企業進行了關停整治,商混企業目前全部處于停產狀態。3月9日記者獲悉,濰坊全市各項民生工程、重點工程陸續開復工,對混凝土的需求大大提高,為滿足城市建設需要,在抓好疫情防控同時,濰坊組織中心城區商混企業復產。
手續不全的商混企業,分三個區域分類治理
對立項、環保、土地、規劃許可、資質等手續齊全的4家商混企業,只要達到疫情防控、揚塵防治的標準條件,由企業提出復工申請,經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予以復產,并報市揚塵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備案。
對手續不全的商混企業,區分核心區、緩沖區、控制區三個區域,分類整治。
核心區內(北至民主街、東到濰安路、南至濰膠路、西到西外環路)及沿線附近區域的18家商混企業,依法關停搬遷。
緩沖區內(核心區以外,新外環路以內)的16家商混企業,沒有立項、環評、環評驗收手續的6家企業依法關停搬遷。對其它10家企業,只要達到防疫和環保標準且手續齊備后可以復工復產,但應當按照市政府統一要求在國慶節前關停搬遷。復工復產企業經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予以復產,并報市揚塵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備案。
控制區內(新外環路以外)的16家商混企業,手續不全的依法關停。在手續齊備,同時達到防疫和環保標準,經當地政府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復工復產,并報市揚塵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備案。
沒有相關資質商混企業,6月底前清零
對沒有預拌混凝土資質的27家商混企業,納入“散亂污”企業整治范圍,按照兩斷三清標準,由屬地政府制定計劃,依法取締,確保6月底前清零。
對立項、環評手續實行提級辦理,審批權限上收到市級,不再審批產能低于100萬方的商混企業。新建商混企業要避開城市主導風向,在新外環路外合理布局。
強化部門監管責任。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規劃、城管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依法關停手續不全商混企業。
強化服務管理。對需要搬遷的商混企業,由各區政府負責制定搬遷建設方案,于3月30日前報市揚塵污染防治專業委員會。對搬遷企業實施綠色通道,加快依法辦理立項、環評、土地、規劃許可等手續,新企業可以延續原資質。鼓勵現有商混企業組成聯合體,進行轉型升級,盤活企業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