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當事人:老牛(口述)
老牛所在的公司在珠海,是一家民營企業,做化學建材的,主要和商品混凝土公司打交道。行業的特點決定了客戶壓款是常事,在碰到一些既不正常付款也不正常用貨的客戶的時候,不可避免要訴諸法律了。
有個客戶在深圳,為了貨款,我們將其告上法庭,這是2004年元月份的事了。
客戶也很懂法律,也很善于運用法律維護自己。
雙方的合同約定了管轄權:供方所在地法院;也約定了違約金比例。
所以,該客戶在接到珠海市**區法院傳票后,就以管轄區的問題向區法院提出異議。該院民二庭依據合同駁回了異議。客戶又上訴到珠海市中級法院,中院民二庭同樣駁回了其的異議。讓人不得不佩服的是,客戶在提出異議的時候都是在法定舉怔期限的最后一天進行,呵!這個時候已經過去了四個月。
**區法院的判決結果很快就出來了,我們勝訴,對方歸還貨款,承擔違約金和訴訟費。客戶在判決書生效的前一天,以違約金比例過高向市中院提起上訴。其實,說起來,珠海法院的審理效率還是蠻高的。很快,二審結果出來了,駁回對方的上訴請求。
2005年元月8日,在對方沒有履行法院生效文書所規定的還款義務的情況下,我們向珠海**區法院提交了申請執行書。
我們已經初步了解過對方的情況,既掌握了銀行帳號,也掌握了其名下車輛的情況。需要說明的是,在審理階段,我們還申請了財產保全。
今天是2006年元月22日,該案執行還沒結束。期間,我們找過區、市人大、政法部門。
幸運的是,我們的貨款已經收回,只差部分違約金沒有拿到。
對了,在執行階段,在我們大強烈要求下,法院查封扣押了對方三部混凝土攪拌車。在法院停放了有半年之久也沒有進入拍賣程序。到今天為止,還有一輛車被扣在珠海,前幾天打電話給主辦法官,說剛剛才評估抽簽完畢。
估計,最后結果要到春節過后才有了。
老牛還想說明一點,這是在兩個特區之間發生的事情,被告有著明顯的財產。但是,該案執行了一年還沒結束。
據記者了解,像類似發生在企業身上的拖欠款問題并不在少數,由于市場經濟的特殊性為貨款拖欠撐了把“腰”,年復一年的墊資也令企業無力繼續生存,小企業面臨倒閉,大企業則處于資金短缺無力搞技術的窘境。“技術滯后、人才流失、行業發展遲緩”等問題也相應浮出水面。
在本站最近走訪的一些商品混凝土及外加劑企業,大家都對于拖欠款問題表示頭疼,但又不得不對他低頭。有部分企業學會保護自己,付諸于法律程序,在上面的案例中,我們不難發現,法院雖然可以解決問題,但由于法院手續的冗長給那些惡意拖欠貨款的企業鉆了空子,明明可以立馬收回的貨款就偏偏左繞右繞近兩年的時間才收回,而違約金至今渺無蹤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