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記者獲悉,江西贛州市贛縣區公安局于今年成功鏟除了一個以村民袁某華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據悉,袁某華以保護河堤安全、砂石資源系本村所有等為借口,通過言語威脅、剪斷纜繩等方式阻止砂場在貢江龍舌村河道內的合法采砂作業,迫使砂場老板向其團伙交納費用。目前,團伙成員已被抓獲歸案。
通過暴力手段收取采砂場“管理費”
2018年2月27日,贛縣區公安局掃黑除惡專案組從轄區江口派出所移交的龍舌村黃某某等人被故意毀壞財物案的相關材料中發現,黃某某等人除采砂船受到毀壞外,還被勒索了錢財。警方由此分析認為,可能存在一個惡勢力犯罪團伙。
經過專案組調查,一個以贛縣區江口鎮龍舌村村干部袁某華為首,以轄區多家采砂場為侵害對象,通過語言威脅、打砸采砂船等手段,對采砂場業主收取“管理費”的涉惡犯罪集團逐漸浮出水面。
據調查,因貢江贛縣區河段采砂場增加,河砂資源漸漸枯竭。2017年5月,不少砂場開始前往貢江龍舌村河道作業。時任龍舌村干部的袁某華發現河道采砂利潤可觀,便糾集該村聘用干部楊某春和袁某梁,村民袁某祿、陳某平、楊某平、郭某建、熊某春、郭某龍,擅自成立“龍舌村理事會”,以保護河堤安全、砂石資源系龍舌村所有等為借口,通過言語威脅、扔石頭驅趕、游泳上采砂船打砸、剪斷采砂船用于固定的纜繩、在河道內設置障礙阻攔采砂船進入等方式,阻止砂場在貢江龍舌村河道內的合法采砂作業,迫使砂場老板向其團伙交納費用。
團伙9名成員 “分工明確”瘋狂斂財
為了更好地獲利,“理事會”還組織了部分成員輪班守候轄區采砂場,每日計算采砂工作量,按每立方米1.5元至2元的價格收取“管理費”,獲利資金全部落入袁某華等人口袋。目前,公安機關共查明該犯罪團伙先后實施了5起刑事案件,涉案金額達70余萬元。
據了解,該團伙涉案成員9名,其中有3名為村干部,團伙內部有一定的分工。如袁某華為該團伙頭目,負責幕后組織操縱;楊某春、袁某梁、袁某祿、陳某平、楊某平系該犯罪團伙中的骨干成員,其中楊某春、袁某梁以村干部身份出面,對該團伙在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掩飾;熊某春、郭某建、郭某龍是積極參加者,系實施暴力犯罪的打手等。
袁某華是刑滿釋放人員,后混入村民委員會,當選龍石村村委委員。之后,袁某華發現河道采砂利潤可觀,便萌生了從河道采砂場非法獲利的念頭。2017年7月,袁某華利用村干部身份,伙同楊某春、袁某梁兩名村干部成立所謂的“理事會”,選舉袁某祿為會長,陳某平、楊某平為副會長。該理事會不定期召開會議,商討如何向轄區采砂場業主威脅索要錢財。
政府部門執法 受“理事會”成員阻撓
一方面,袁某華等人糾集團伙成員,通過聚眾阻工、言語威脅、打砸采砂船、架漁網等暴力手段阻止采砂作業,并以河道采砂會損害本村利益為由,迫使采砂場業主主動提出向該“理事會”繳納所謂的采砂“管理費”后,才能夠正常作業。另一方面,在采砂場業主為維護正常利益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報案時,袁某華利用村干部身份以維護村民合法權益為由,鼓動“理事會”成員阻撓對抗政府職能部門行政執法。
袁某華等人被抓捕歸案后,當地群眾對掃除該惡勢力團伙拍手稱快,當地砂場經營已恢復正常。該案于2018年6月移送檢察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