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預測,12月16日至21日期間,天津市空氣質量將持續出現五級重度污染(AQI日均值>200),其中18日、19日將連續兩天出現六級嚴重污染(AQI>300)情況。天津市本輪重污染過程已達到《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津政辦發〔2016〕89號)中“AQI持續4天>200且持續2天>300”的紅色預警啟動條件。
經市政府批準,現發布重污染天氣紅色預警,于12月16日20時起至12月21日24時止實施Ⅰ級響應措施。
請各區政府、各責任單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責任分工,自12月16日20時起,按照Ⅰ級應急響應措施相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Ⅰ級響應強制性措施:
(1)重點排污工業企業中除已達到燃氣排放標準的燃煤設施外,其余燃煤設施確保二氧化硫、煙(粉)塵、氮氧化物排放量削減比例各增加至30%或達到燃氣排放標準。
(2)一般污染排放企業采取使用低硫優質煤、提高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效率、壓縮生產負荷等措施,確保二氧化硫、煙(粉)塵、氮氧化物排放濃度降低至現行排放標準限值的70%以下,不能達到要求的,一律停產。
(3)停止室外噴涂、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
(4)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點全面停止生產、運行。全市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站內堆放的散體物料全部苫蓋,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5)中心城區、濱海新區核心區及其他各區主要道路在日常機掃水洗作業的基礎上,增加機掃水洗和保潔作業頻次。對于可機掃水洗道路,在非冰凍期內持續進行機掃、沖洗和灑水作業;在冰凍期內增加吸掃作業頻次。
(6)加強公交運力保障。
(7)中心城區道路(含外環線)全天實行中型及以上柴油貨車限行管理(承擔民生保障及急救、搶險等任務的除外)。
(8)停止全市可能產生大氣污染的與建設工程有關的生產活動。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9)全市行政區域內道路全天實行機動車(含外埠車輛)單雙號行駛。
(10)停止所有戶外大型活動。
(11)企事業單位實行彈性工作制。
Ⅰ級響應建議性和健康防護措施:
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心臟病、肺病患者以及過敏性疾病患者應當留在室內,停止戶外運動,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倡導公眾綠色出行和綠色生活,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減少祭祀燒紙等行為。倡導工廠、工地等有關單位積極采取措施,減少工業和揚塵污染的排放。
按照天津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的要求,12月16日晚20時至21日晚24時期間,啟動紅色預警。天津市轄內學校在正常的教學期間不停課,學生在校期間取消一切戶外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