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經信委、省發改委等聯合印發通知,稱近年福建省沿海地區散裝水泥中轉站總量規模不斷擴大,盲目擴張,要求各地進行全面清理整頓,嚴控新增中轉能力,對未經投資項目備案擅自開工建設以及不按備案內容進行建設的項目,在建的一律責令其停建。規范水泥中轉站的經營管理,做到水泥產品質量可追溯。
據了解,近年來福建省沿海地區散裝水泥中轉站總量規模不斷擴大,存在著盲目擴張、中轉能力過剩,部分項目未經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同意、未辦理環評審批和用地手續違規建設,部分企業無證照經營,經營管理粗放,環境污染嚴重,質量管理不規范等突出問題。
福建省要求各地對未經投資項目備案擅自開工建設以及不按備案內容進行建設的項目,在建的一律責令其停建,已投入運營的一律責令其停產。對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違反環境保護“三同時”管理制度的項目,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粉塵等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的,責令其限期治理,處以罰款。散裝水泥中轉站不得將散裝水泥包裝成袋裝水泥銷售,對銷售再包裝水泥的企業,按有關規定征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逾期不繳納的,處以應繳散裝水泥專項資金1倍~3倍的罰款。
同時各地要嚴控新增中轉能力,各級投資主管部門要加大散裝水泥中轉站項目的備案管理力度,遏制散裝水泥中轉能力盲目擴展,嚴控新增中轉能力,原則上不再布局新建或擴建散裝水泥中轉站項目。還要規范經營管理,全面實行“每批一證,隨貨同行”,做到水泥產品質量可追溯,禁止使用不合格水泥;散裝水泥中轉站不得無證添加混合材非法配制生產水泥,不得將散裝水泥包裝成袋裝水泥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