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混凝土網
當前位置: 首頁 » 技術 » 外加劑技術 » 正文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9-01-15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中國混凝土網
核心提示: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執行標準: GB/T 1596-2005

  標準養護條件下常用預拌混凝土( 水灰比 0.55) 的加速碳化深度隨粉煤灰摻量的增加而增加,特別當摻量大于30%的碳化深度增幅加大。當粉煤灰摻量不大于30%時,由加速碳化 28d 的碳化深度可推算得到自然碳化達到保護層厚度( 25mm ) 所需時間均在100 年以上,而且28d 混凝土的抗壓強度降幅小于10%。由此得出,在標準養護條件下當今常用預拌混凝土的粉煤灰摻量宜不大于30%。

  在特殊自然養護條件下,不摻粉煤灰時,由加速碳化28d 的碳化深度可推算得到自然碳化達到保護層厚度 ( 25mm ) 所需時間僅為26年,而且隨著粉煤灰摻量的增加所需時間又有明顯縮短,當粉煤灰摻量為10%、30%和50%時所需時間分別降為25 年、19 年和7.6年,已不能滿足一般建筑物和構筑物設計使用年限50年的要求。同時還會導致混凝土抗壓強度的大幅度降低,并隨粉煤灰摻量的增加而降幅加大,與在標準養護條件下28d 混凝土強度相比,大約降低了40%~ 45%。因此,控制粉煤灰摻量和早期充分保濕養護是確保摻粉煤灰混凝土抗碳化耐久性和強度的必要條件。


 

  一、定義和術語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和術語。

1
、粉煤灰 fly ash

電廠煤粉爐煙道氣體中收集的粉末稱為粉煤灰。

2
、對比樣品 contrast sample

符合 GSB 14-1510 《強度檢驗用水泥標準樣品》。

3
、試驗樣品 testing sample

對比樣品和被檢驗粉煤灰按 7 : 3 質量比混合而成。

4
、對比膠砂 contrast mortar

對比樣品與 GSB 08-1337 中國 ISO 標準砂按 1 : 3 質量比混合而成。 GB/T 1596-2005

5
、試驗膠砂 testing mortar

試驗樣品與 GSB 08-1337 中國 ISO 標準砂按 1 : 3 質量比混合而成。

6
、強度活性指數 strength activity index

試驗膠砂抗壓強度與對比膠砂抗壓強度之比,以百分數表示。

  二、分類

按煤種分為 F 類和 C 類。

F 類粉煤灰 - 由無煙煤或煙煤煅燒收集的粉煤灰。

C 類粉煤灰 - ,是褐煤或次煙煤煅燒收集的粉煤灰,其氧化鈣含量一般大于 10%.

拌制混凝土和砂漿用粉煤灰技術要求

項目

技術要求

I 級

II 級

III 級

細度( 45μm 方孔篩篩余),不大于 /%

F 類粉煤灰

12.0

25.0

45.0

C 類粉煤灰

需水量比,不大于 /%

F 類粉煤灰

95

105

115

C 類粉煤灰

燒失量,不大于 /%

F 類粉煤灰

5.0

8.0

15.0

C 類粉煤灰

含水量,不大于 /%

F 類粉煤灰

1.0

C 類粉煤灰

三氧化硫,不大于 /%

F 類粉煤灰

3.0

C 類粉煤灰

游離氧化鈣,不大于 /%

F 類粉煤灰

1.0

C 類粉煤灰

4.0

安定性
雷氏夾沸煮后增加距離,不大于 /mm

C 類粉煤灰

5.0

  粉煤灰是以燃煤發電的火力發電廠排出的一種工業廢渣。磨成一定細度的煤粉在煤粉鍋爐燃燒(1l 00~1500℃)后,由收塵器收集的細灰稱為粉煤灰,部分燒結粘連成塊從爐底排出的多孔狀爐渣,稱爐底灰。其中,粉煤灰約占灰渣總量的85%。灰與渣除某些物理特性等有所差別外,其性質并無本質上的不同。

  在高溫懸浮的燃燒過程中,煤粉中所含的粘土質礦物熔融,在表面張力作用下形成液滴,在排出爐外時經過急速冷卻,即成為粒徑為l~50μm的微細球型顆粒。粉煤灰通常呈灰白到黑色。密度在1.9~2.4g/c m3之間。其化學成分主要為氧化硅、氧化鋁,兩者總含量一般可在60%以上。我國大多數粉煤灰的化學成分如下:

SiO2 40~60%; MgO 0.5~2.5%;
Al2O3 15~40%; S O3<2%;
Fe2O3 3~10 %; SiO2十Al2O3>60%;
C aO 2~5%; 燒失量1~20%。

  從成分方面看,粉煤灰也屬于CaO-Al2O3-SiO2系統;而且由于煤種、煤粉細度以及燃燒條件的不同,粉煤灰的化學成分也有較大的波動。粉煤灰的活性決定于活性Al2O3、S iO2的含量。但CaO對粉煤灰的活性極為有利,例加有些原煤成分特殊,粉煤灰的含量高達35~45%,在加水后甚至能單獨自行硬化。Fe2O3來源于原煤中所含的黃鐵礦,有熔劑作用,能促使玻璃體的形成,提高活性。

  粉煤灰的礦相組成主要是鋁硅玻璃體,還有少量的石英(α-SiO2)和莫來石(3 Al2O3?2S iO2)等結晶礦物以及未燃盡的碳粒。鋁硅玻璃體的含量一般在70%以上。是粉煤灰具有活性的主要組成部分。可以認為,在其他條件相同時,玻璃體含量越多,活性越高。

  粉煤灰中玻璃體的形態和大小及表面情況,與其性能也有密切關系。用掃描電鏡觀測表明,在玻璃中,有光滑的球形玻璃體粒子,有形狀不規則的小顆粒(孔隙少),有疏松多孔的未燃巖粒,其中,各種粒子的相對比例,由于原煤種類,煤粉細度以及燃燒條件的不同,可以產生很大的差異。由于球形顆粒在水泥漿體中可起潤滑作用,所以粉煤灰中如果圓滑的球形顆粒占多數,其需水量小,活性高。反之,如果平均粒徑,多孔粒子多,需水量必然增加,其活性較差。一般認為,粒徑范圍在5~30μm的顆粒,其活性較好。我國規定,粉煤灰的細度以80μm方孔篩篩余不超過8%為宜。

  粉煤灰中未燃盡煤的含量,通常可用燒失量表示。燒失量過大,說明燃燒不充分,對于粉煤灰的質量是有害的。炭粒粗大、多孔,含炭量大的粉煤灰摻入水泥后往往增加需水量,大大降低強度。并且未燃盡的煤遇水后在表面形成一層憎水薄膜,阻礙水分向粉煤灰顆粒內部浸透,從而影響Ca(OH)2與活性氧化物的作用,降低粉煤灰的活性。另外,在空氣中不斷氧化揮發,并吸收水分,使體積膨脹,所以也是造成制品體積變化及大氣穩定性降低的有害因素。我國規定粉煤灰燒失量應不大于8%,過大時可用浮選法處理。我國國家標準GB15 96—79對用于水泥生產中作混合材料的粉煤灰的品質,有下列要求:

(1)燒失最不得超過8%;

(2)含水量不得超過1%;

(3)三氧化硫含量不得超過3%;

(4)水泥膠砂3個月抗壓強度比不得低于115%(作為日常粉煤灰質量的控制,允許采用70℃蒸汽養護的抗壓強度比,但比值不得低于120%)。當水泥膠砂3個月抗壓強度比與70℃蒸汽養護抗壓強度有矛盾時,以水泥膠砂3個月抗壓強度為準。

式中 R3f—摻30%粉煤灰的水泥3個月齡期抗壓強度;

R3s—摻30%石英砂的水泥3個月齡期抗壓強度;

R70℃f一摻30%粉煤灰的水泥70℃蒸養抗壓強度;

R70℃s—摻30%石英砂的水泥70℃蒸養抗壓強度。

  試驗所用硅酸鹽水泥熟料的安定性必須合格,水泥熟料、粉煤灰和石英標準砂需磨細至0.08mm方孔篩篩余為6~8%,水泥中石膏加入量以S O3計為2.0±0.2%,強度試驗按GB 177—85關于膠砂強度檢驗方法進行。采用70℃蒸汽養護法時,試體成型后在養護箱中l天后脫模,立即置于70℃蒸汽中養護24小時,蒸養結束立即取出試體,放入20℃的水中冷卻40分鐘然后測定試體的抗壓強度。

LFC Low strength Flyash Cement 低標號粉煤灰水泥

PC Portland Cement 硅酸鹽水泥(波特蘭水泥)

OPC Ordinary Portland Cement 普通硅酸鹽水泥

FC Flyash Cement 粉煤灰水泥

LSFC Low strength Flyash Cement 粉煤灰砌筑抹灰水泥

SEM Scanning Electron Microscope 掃描電子顯微鏡

AEM Analysis Electron Microscope 分析電子顯微鏡

TEM Transmissive Electron Microscope 透射電子顯微鏡

XRD X-Ray Diffractometer X- 射線衍射儀

EDA Energy Dispersive Analysis 能譜分析

DT Differential Thermal Analysis 差熱分析

TG Thermo Gravimetric Analysis 熱重分析

C-S-H Calcium silicate Hydrate 水化硅酸鹽膠凝體

C CaCO 3 Calcite 碳酸鈣(方解石)

L ( C ) CaO Lime 石灰、氧化鈣

S SiO 2 Quartz 二氧化硅(石英)

CH Ca(OH) 2 Portlandite 氫氧化鈣

T-CSH XCaO · SiO 2 · yH 2 O Tobermorite 托勃莫來石

M 3Al 2 O 3 ·2SiO 2 Mullite 莫來石

F Fe 2 O 3 Hematite 赤鐵礦

E ( AFt ) Ettringite 鈣礬石

  Technical Rules for Utilization of Masonry and Plastering Powder 砌筑抹面灰應用
技術規程

  Test method for strength of hydraulic cement mortar 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

硅酸鹽水泥熟料主要礦物成分特性

礦物名稱

硅酸三鈣

硅酸二鈣

鋁酸三鈣

鐵鋁酸四鈣

化學式

3CaO·SiO 2

2CaO·SiO 2

3CaO·Al 2 O 3

4CaO·AlO 3 ·Fe 2 O 3

簡寫

C 3 S

C 2 S

C 3 A

C 4 AF

主要特性

水化速度

最快

水化熱

強度

早期低 , 后期高

較低

較高

抗蝕

耐磨

需水性

粉煤灰主要性能特性

主要特性

細度

強度與粉煤灰的細度 (4 5 ㎜方孔篩的篩余量 ) 有較高的相關性,顆粒愈細 , 活性愈高,混凝土和易性好,不易離析。

需水

量比

需水量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粉煤灰物理性質的優劣。粉煤灰愈細,球形顆粒愈多,則需水量比就小,用水量就低,活性就好,需水量比小的粉煤灰可以增進混凝土強度發展,提高混凝土耐磨蝕性。

燒失量

粉煤灰燒失量愈大,含碳量就愈多,活性就愈差,燒失量的大小不僅影響混凝土的需水性,而且還會降低外加劑的減水效應及引氣效應。

三氧

化硫

在混凝土中三氧化硫能較快地析出,并參與火山灰反應形成硫鋁酸鈣。如三氧化硫含量過高,在混凝土內易生成較多的三硫型水化硫鋁酸鈣,對混凝土產生一定的膨脹作用,影響混凝土體積安定性。

堿含量

粉煤灰堿含量過高時可能導致混凝土風化及堿骨料反應影響安定性。

混凝土水膠比與粉煤灰摻量的關系 硅灰的摻入對堿 - 集料反應膨脹的抑制

水泥熟料的率值及取值范圍

率值

計算公式

取值范圍

飽和比


0.8 0 ~ 0.95

硅酸率


1. 5 ~ 3.5

鋁氧率


0.6 4 ~ 3.0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159 6 2005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的定義和術語、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志與批號、運輸與儲存。

  本標準適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漿時作為摻合料的粉煤灰及水泥生產中作為活性混合材料的粉煤灰。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 ( 不包括勘誤的內容 ) 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76 水泥化學分析方法 (GB/T176 — 1996 , eqv ISO680 : 1990)

  GB/T1346 水泥標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安定性檢驗方法 (GB/T 134 6 — 2001 , eqv ISO9597 : 1989)

  GB/T 2419 水泥膠砂流動度試驗方法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 12573 水泥取樣方法

  GB/T17671 — 1999 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 (ISO 法 )(idt ISO679 : 1989)

  GSB 08 — 1337 中國 ISO 標準砂

  GSB 14 — 1510 強度檢驗用水泥標準樣品

  3 定義和術語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和術語。

3 .1 粉煤灰 fly ash


  電廠煤粉爐煙道氣體中收集的粉末稱為粉煤灰。
3.2 對比樣品 contrast sample

  符合 GSBl4 — 1510 《強度檢驗用水泥標準樣品》。

3 .3 試驗樣品 testing sample

  對比樣品和被檢驗粉煤灰按 7:3 質量比混合而成。

3 .4 對比膠砂 contrast mortar

  對比樣品 GSB 08 — 1337 中國 ISO 標準砂按 1:3 質量比混合而成。

3.5 試驗膠砂 testing mortar

  試驗樣品與 GSB 08 — 1337 中國 ISO 標準砂按 1:3 質量比混合而成。

3.6 強度活性指數 strength activity index
  
  試驗膠砂抗壓強度與對比膠砂抗壓強度之比,以百分數表示。

  4 分類

  按煤種 F 類和 C 類。

4.1 F 類粉煤灰——由無煙煤或煙煤煅燒收集的粉煤灰。

4.2 C 類粉煤灰——由褐煤或次煙煤煅燒收集的粉煤灰,其氧化鈣含量一般大于 10%。

  5 等級

  
拌制混凝土和砂漿用粉煤灰分為三個等級: I 級、Ⅱ級、Ⅲ級。

  6 技術要求

  6.1 拌制混凝土和砂漿用粉煤灰應符合表 1 中技術要求

表 1 拌制混凝土和砂漿用粉煤灰技術要求

項目

技術要求

Ⅰ級

Ⅱ級

Ⅲ級

細度 (45μm 方孔篩篩余 ), 不大于 /%

F 類粉煤灰

12.0

25.0

45.0

C 類粉煤灰

需水量比 ,

不大于 /%

F 類粉煤灰

95

105

115

C 類粉煤灰

燒失量 ,

不大于 /%

F 類粉煤灰

5.0

8.0

15.0

C 類粉煤灰

含水量 ,

不大于 /%

F 類粉煤灰

1.0

C 類粉煤灰

三氧化硫 ,

不大于 /%

F 類粉煤灰

3.0

C 類粉煤灰

游離氧化鈣 ,

不大于 /%

F 類粉煤灰

1.0

C 類粉煤灰

4.0

安定性雷氏夾沸煮后增加距離 , 不大于 / ㎜

C 類粉煤灰

5.0

  6.2 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應符合表 2 中技術要求

表 2 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技術要求

項目

技術要求

燒失量 ,

不大于 /%

F 類粉煤灰

8.0

C 類粉煤灰

含水量 ,

不大于 /%

F 類粉煤灰

1.0

C 類粉煤灰

三氧化硫 ,

不大于 /%

F 類粉煤灰

3.5

C 類粉煤灰

游離氧化鈣 ,

不大于 /%

F 類粉煤灰

1.0

C 類粉煤灰

4.0

安定性雷氏夾沸煮后增加距離 , 不大于 / ㎜

C 類粉煤灰

5.0

強度活性指數 , 不小于 /%

F 類粉煤灰

70.0

C 類粉煤灰

  6.3 放射性

  合格。

  6.4 堿含量
  
  粉煤灰中的堿含量按 Na20+0.658K 2 O 計算值表示,當粉煤灰用于活性集料混凝土,要限制合料的堿含量時,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

  6.5 均勻性

  以細度 (45μm 方孔篩篩余 ) 為考核依據,單一樣品的細度不應超過前 10 個樣品細度平均值的最大偏差,最大偏差范圍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

  7 試驗方法

  7.1 細度

  按附錄 A 進行。

  7.2 需水量比

  按附錄 B 進行。

  7.3 燒失量、三氧化硫、游離氧化鈣和堿含量按 GB/T176 進行。

  7.4 含水量

  按附錄 C 進行。

  7.5 安定性

  凈漿試驗樣品按本標準第 3.3 條制備,安定性試驗按 GB/T1346 進行。

  7.6 活性指數

  按附錄 D 進行。

  7.7 放射性

  按 GB 6566 進行。

  7.8 均勻性

  按附錄 A 進行。

  8 檢驗規則

  8.1 編號和取樣

  8.1.1 編號

  以連續供應的 200t 相同等級、相同種類的粉煤灰為一編號。不足 200t 按一個編號論,粉煤灰質量按干灰 ( 含水量小于1% ) 的質量計算。

  8.1.2 取樣

  8.1.2.1 每一連續編號為一取樣單位,當散裝粉煤灰運輸工具的容量超過該廠規定出廠編號噸數時,允許該編號的數量超過取樣規定噸數。

  8.1.2.2 取樣方法按 GB 12573 進行。取樣應有代表性,可連續取,也可從 10 個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樣品,總量至少 3kg 。

  8.1.2.3 拌制混凝土和砂漿用粉煤灰,必要時,買方可對粉煤灰的技術要求進行隨機抽樣檢驗。

  8.2 出廠檢驗

  8.2.1 拌制混凝土和砂漿用粉煤灰,出廠檢驗項目為 6.1 條全部技術要求。

  8.2.2 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出廠檢驗項目為 6.2 條表 2 中燒失量、含水量、三氧化硫、游離氧化鈣、安定性。

  8.3 型式檢驗

  8.3.1 拌制混凝土和砂漿用粉煤灰型式檢驗項目為 6.1 、 6.3 條技術要求。

  8.3.2 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型式檢驗項目為 6.2 、 6.3 條技術要求。

  8.3.3 有下列情況之一應進行型式檢驗:

  一原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一正常生產時,每半年檢驗一次 ( 放射性除外 ) ;
  
  一產品長期停產后,恢復生產時; —
  
  一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8.4 判定規則

  8.4.1 拌制混凝土和砂漿用粉煤灰,試驗結果符合本標準 6.1 條表 1 技術要求時為等級品。若其中任何一項不符合要求,允許在同一編號中重新加倍取樣進行全部項目的復檢,以復檢結果判定,復檢不合格可降級處理。凡低于本標準第 6.1 條表 1 中最低級別要求的為不合格品。

  8.4.2 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用粉煤灰

  8.4.2.1 出廠檢驗結果符合本標準 6.2 條表 2 技術要求時,判為出廠檢驗合格。若其中一項不符合要求,允許在同一編號中重新加倍取樣進行全部項目的復檢,以復檢結果判定。

  8.4.2.2 型式檢驗結果符合本標準 6.2 條表 2 技術要求時,判為型式檢驗合格。若其中一項不符合要求時,允許在同一編號重新加倍取樣進行全部項目的復檢,以復檢結果判定。只有當活性指數小于 70.0%時,該粉煤灰可作為水泥生產中的非活性混合材料。

  8.5 仲裁
  
  當買賣雙方對產品質量有爭議時,買賣雙方應將雙方認可的樣品簽封,送省級或省級以上國家認可的質量監督檢驗機構進行仲裁檢驗。

  9 標志和包裝

  9.1 標志
  
  袋裝粉煤灰的包裝袋上應標明產品名稱 (F 類粉煤灰或 C 類粉煤灰 ) 、等級、分選或磨細、凈含量、批號、執行標準號、生產廠名稱和地址、包裝日期。
  
  散裝粉煤灰應提交與袋裝標志相同內容的卡片。

  9.2 包裝
  
  粉煤灰可以袋裝或散裝。袋裝每袋凈含量為 25kg 或 40kg ,每袋凈含量不得少于標志質量的98 %。其他包裝規格由買賣雙方協商確定。

  10 運輸和貯存
  
  
粉煤灰在運輸和貯存時不得受潮、混入雜物,同時應防止污染環境。

附錄 A
(
規范性附錄 )
粉煤灰細度試驗方法

A1 范圍
  
  
本附錄規定了粉煤灰細度試驗用負壓篩析儀的結構和組成,適用于粉煤灰細度的試驗。

A2 原理
  
  
利用氣流作為篩分的動力和介質,通過旋轉的噴嘴噴出的氣流作用使篩網里的待測粉狀物料呈流態化,并在整個系統負壓的作用下,將細顆粒通過篩網抽走,從而達到篩分的目的。

A3 儀器設備

  A .3.1 負壓篩析儀
  
  負壓篩析儀主要由 45μm 方孔篩、篩座、真空源和收塵器等組成,其中 45μm 方孔篩內徑為 Ф1 50mm ,高度為 25mm , 45μm 方孔篩及負壓篩析儀篩座結構示意圖如圖 A1 所示。

  A.3.2 天平
  
  量程不小于 50g ,最小分度值不大于 0. 01g 。

A4 試驗步驟

A.4.1 將測試用粉煤灰樣品置于溫度為 105 ~ 11 0 ℃ 烘干箱內烘至恒重,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

A.4.2 稱取試樣約 10g ,準確至 0.01g ,倒入 45μm 方孔篩篩網上,將篩子置于篩座上,蓋上篩蓋。

A.4.3 接通電源,將定時開關固定在 3min ,開始篩析。

A.4.4 開始工作后,觀察負壓表,使負壓穩定在 4000~6000Pa 。若負壓小于 4000Pa ,則應停機,清理收塵器中的積灰后再進行篩析。

A.4.5 在篩析過程中,可用輕質木棒或硬橡膠棒輕輕敲打篩蓋,以防吸附。

A.4.6 3min 后篩析自動停止,停機后觀察篩余物,如出現顆粒成球、粘篩或有細顆粒沉積在篩框邊緣,用毛刷將細顆粒輕輕刷開,將定時開關固定在手動位置,再篩析 1min ~ 3min 直至篩分徹底為止,將篩網內的篩余物收集并稱量,準確至 0.01 。

A5 結果計算

  45μm 方孔篩篩余按式 (A.1) 計算

F =

G 1

× 100% (A .1)

G

式中 F —— 45μm 方孔篩篩余,單位為百分數 ( % ) ;

  G 1 ——篩余物的質量,單位為克 (g) ;

  G ——稱取試樣的質量,單位為克 (g) 。計算至 0.1 %。

A6 篩網的校正

  
篩網的校正采用粉煤灰細度標準樣品或其他同等級標準樣品,按 A.4 步驟測定標準樣品的細度,篩網校正系數按式 (A.2) 計算:

K =

m 0

(A.2)

m

式中 K ——篩網校正系數;

  m 0 ——標準樣品篩余標準值,單位為百分數 (%) ;

  m ——標準樣品篩余實測值,單位為百分數 ( %) 。計算至 0.1 。

注 1 :篩網校正系數范圍為 0.8 ~ 1.2 。

注 2 :篩析 150 個樣品后進行篩網的校正。

附錄 B
(
規范性附錄 )
需水量比試驗方法

B1 范圍

B 2
原理

  
按 GB/T2419 測定試驗膠砂和對比膠砂的流動度,以二者流動度達到 130 ~ 140mm 時的加水量之比確定粉煤灰的需水量比。

B3 材料

B.3.1 水泥: GSB 14 — 1510 強度檢驗用水泥標準樣品。

B.3.2 標準砂:符合 GB/T17671 — 1999 規定的 0.5 ~ 1.0mm 的中級砂。

B.3.3 水:潔凈的飲用水。

B4 儀器設備

B4.1 天平

  量程不小于 1000g ,最小分度值不大于 1g 。

B4.2 攪拌機

  符合 GB T17671 — 1999 規定的行星式水泥膠砂攪拌機。

B4.3 流動度跳桌

  符合 GB/T2419 規定。

B5 試驗步驟

B.5.1 膠砂配比按表 B.1 。

表 B .1

膠砂種類

水泥 /g

粉煤灰 /g

標準砂 /g

加水量 /mL

對比膠砂

250

750

125

試驗膠砂

175

75

750

按流動度達到 13 0 ~ 140 ㎜調整

B.5.2 試驗膠砂按 GB/T17671 規定進行攪拌。

B.5.3 攪拌后的試驗膠砂按 GB/T2419 測定流動度,當流動度在 130 ~ 140mm 范圍內,記錄此時的加水量;當流動度小于 130mm 或大于 140mm 時,重新調整加水量,直至流動度達到 130 ~ 140mm 為止。

B6 結果計算

需水量比按式 (B.1) 計算:

X =

L 1

× 100 (B.1)

125

式中 X ——需水量比,單位為百分數 (%) ;

  L 1 ——試驗膠砂流動度達到 130 ~ 140mm 時的加水量,單位為毫升 (mL) ;

  125 ——對比膠砂的加水量,單位為毫升 (mL) 。計算至 1%。

  本附錄規定了粉煤灰的需水量比試驗方法,適用于粉煤灰的需水量比測定。

附錄 C
(
規范性附錄 )
含水量試驗方法

C1 范圍

  
本附錄規定了粉煤灰的含水量試驗方法,適用于粉煤灰含水量的測定。

C2 原理

  
將粉煤灰放人規定溫度的烘干箱內烘干至恒重,以烘干前和烘干后的質量之差與烘干前的質量之比確定粉煤灰的含水量。

C3 儀器設備

C.3.1 烘干箱

  可控制溫度不低于11 0 ℃ ,最小分度值不大于 2 ℃ 。

C.3.2 天平

  量程不小于 50g ,最小分度值不大于 0.01g 。

C4 試驗步驟

C.4.1 稱取粉煤灰試樣約 50g ,準確至 0.01g ,倒入蒸發皿中。

C.4.2 將烘干箱溫度調整并控制在 10 5 ~ 11 0 ℃ 。

C.4.3 將粉煤灰試樣放人烘干箱內烘至恒重,取出放在干燥器中冷卻至室溫后稱量,準確至 0.01g 。

C5 結果計算

含水量按式 (C.1) 計算:

W =

W 1 - W 0

× 100 (C.1)

W 1

式中 W ——含水量,單位為百分數 (%) ;

  W 1 ——烘干前試樣的質量,單位為克 (g) ;

  W 0 ——烘干后試樣的質量,單位為克 (g) 。計算至 0.1%。

附錄 D
(
規范性附錄 )
活性指數試驗方法

D1 范圍

  
本附錄規定了粉煤灰的活性指數試驗方法,適用于粉煤灰活性指數的測定。

D2 原理

  
按 GB/T17671 — 1999 測定試驗膠砂和對比膠砂的抗壓強度,以二者抗壓強度之比確定試驗膠砂的活性指數。

D3 材料

D.3.1 水泥: GSB 14 — 1510 強度檢驗用水泥標準樣品。

D.3.2 標準砂:符合 GB/T17671 — 1999 規定的中國 ISO 標準砂。

D.3.3 水:潔凈的飲用水。

D4 儀器設備

  
天平、攪拌機、振實臺或振動臺、抗壓強度試驗機等均應符合 GB/T17671 — 1999 規定。

D5 試驗步驟

D.5.1 膠砂配比按表 D.1 。

表 D.1

膠砂種類

水泥 /g

粉煤灰 /g

標準砂 /g

水 /mL

對比膠砂

450

1350

225

試驗膠砂

315

135

1350

225

D.5.2 將對比膠砂和試驗膠砂分別按 GB/T17671 規定進行攪拌、試體成型和養護。

D.5.3 試體養護至 28d ,按 GB/T17671 規定分別測定對比膠砂和試驗膠砂的抗壓強度。

D6 結果計算

活性指數按式 (D.1) 計算:

H 28 =

R

× 100 (D.1)

R 0

式中 H 28 ——活性指數,單位為百分數 (%) ;

  R ——試驗膠砂 28d 抗壓強度,單位為兆帕 (MPa) ;

  R 0 ——對比膠砂 28d 抗壓強度,單位為兆帕 (MPa) 。計算至 1%。

注:對比膠砂 28d 抗壓強度也可取 GSBl4 — 1510 強度檢驗用水泥標準樣品給出的標準值。

 
 
[ 技術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訴好友 ]  [ 打印本文 ]  [ 違規舉報 ]  [ 關閉窗口 ]

 

 
推薦企業

?2006-2016 混凝土網版權所有

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國康路100號國際設計中心12樓 服務熱線:021-65983162

備案號: 滬ICP備09002744號-2 技術支持:上海砼網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滬公網安備 31011002000482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新民市| 汪清县| 新源县| 定兴县| 定边县| 大渡口区| 嵊州市| 白玉县| 专栏| 阳信县| 庆城县| 清河县| 丹东市| 和硕县| 青海省| 南平市| 上栗县| 高密市| 商丘市| 莆田市| 乌兰察布市| 布拖县| 苍梧县| 红安县| 武宁县| 扎鲁特旗| 朝阳县| 康保县| 潮州市| 滁州市| 长春市| 贵定县| 弋阳县| 四子王旗| 虹口区| 汽车| 罗江县| 新泰市| 方正县| 隆德县| 新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