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外加劑質量的穩定,減少在儲存運輸及應用時質量的變化,必須首先控制勻質性指標,諸如含水率、水不溶物、含固量、密度、細度、pH值、表面張力、還原糖、總堿量等。
國家標準《混凝土外加劑》(GB 8076-1997)對勻質性指標的要求見表5.1。
表5.1 勻質性
試驗項目 |
指 標 |
含固量 |
a.對液體外加劑,應在生產廠所控制值的相對量的3%內 |
或含水量 |
b.對固體外加劑,應在生產廠控制值的相對量的5%之內 |
密 度 |
對液體外加劑,應在生產廠所控制值的±0.02g/cm。之內 |
氯離子含量 |
應在生產廠所控制值相對量的5%之內 |
水泥凈漿流動度 |
應不小于生產控制值的95% |
細 度 |
0. |
pH值 |
應在生產廠控制值±1之內 |
表面張力 |
應在生產廠控制值±1.5之內 |
還原糖 |
應在生產廠控制值±3% |
總堿量(Na20+0.658K20) |
應在生產廠控制值的相對量的5%之內 |
硫酸鈉 |
應在生產廠控制值的相對量的5%之內 |
泡沫性能 |
應在生產廠控制值的相對量的5%之內 |
砂漿減水率 |
應在生產廠控制值±1.5%之內 |
普通減水劑勻質性指標主要控制:①含水率:控制值<7%。水分太高影響有效成分含量、同時木鈣易吸潮,故必須控制水分;②水不溶物:控制值<2%,水不溶物是雜質或非有效成分,應控制小于一定范圍;③pH值:木質素磺酸鈣控制在4.5~5.5。木質素磺酸鈉9~9.5;④還原糖:控制值<8%。糖分高對混凝土緩凝作用影響大,兒糖分太高勢必降低有效成分,因此要控制在較低值。木質素磺酸鹽的質量標準(部分企業標準)及性能比較見表5.2~5.4。
表5.2 木質素磺酸鈉的質量標準
項 目 |
指 標 |
項 目 |
指 標 |
木質素磺酸鈉(%) 硫酸鹽(%) 水分(%) 水不溶物(%) |
>55 ≤7 ≤7 ≤0.4 |
還原物(%) |
≤4 |
表5.3 木質素磺酸鎂的質量標準
項 目 |
指 標 |
項 目 |
指 標 |
木質素磺酸鎂(%) 水分(%) 水不溶物(%) 還原物(%) |
>50 ≤3 ≤1 ≤10 |
表面張力(N/m) 砂漿流動度(mm) pH值 |
52.16×10-3 較空白大 6~7 |
表5.4 木質素磺酸鈣的質量標準
項 目 |
指 標 |
項 目 |
指 標 |
木質素磺酸鈣(%) 水不溶物(%) 還原物(%) |
>55 ≤12 ≤2~5 |
pH值 水分含量(%) 砂漿流動度(mm) |
4~6 <9 1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