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建設工程商品混凝土用量的增加,混凝土企業的被拖欠款也逐年上升,有的企業己到了因無周轉資金而無法運轉的狀態。筆者擔任遠發混凝土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期間,處理了不少混凝土糾紛案件,在深圳主要是質量和欠款糾紛,這些比較好處理。但來到昆明后,發現這里糾紛最多的是量的糾紛,而導致該糾紛主要都是按圖結算約定不明,一般在合同中僅僅約定“按圖紙結算或結構部分按圖結算”而己。到了結算得時候,因為雙方的方量差額太大而發生糾紛,即使到了法院,法官也不好處理,只有請專業部門鑒定,這樣不僅時間長,費用高,結果也不一定對混凝土企業有利。那為什么會發生這些糾紛呢,筆者查看了相關資料,并請教了多位建筑行業的資深專家,知道了一些情況。原來,按圖紙計算的混凝土供貨方量與按供貨單計算的供貨方量一般都有差距,按圖紙計算的混凝土方量一般要低于按照供貨單計算的方量,習慣上稱此差額為虧方。但是,不論是按圖紙計算還是按供貨單計算,兩種計算方法得出的結論應該是相差無幾的。
那么工程中為什么會有如此大的差距?
有這樣巨額的虧方呢?
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買方在收貨后不一定把混凝土都準確澆注到合同約定的部位,會有一些遺灑和浪費,造成一些現場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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