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拓宇公司”)、法定代表人代建華、實驗室主任劉偉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拓宇公司被判處罰金60萬元,代建華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并處罰金55萬元,劉偉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罰金52萬元。
判決公布后,在混凝土行業內引起了強烈反響。網上可查詢的主要意見集中在三個方面:第一,預拌混凝土是不是建材?第二,能否認定“拓宇”公司生產的預拌混凝土不合格?第三,施工單位有沒有辦理交貨檢驗?
對于第一個問題,是法律問題,可以探討;對于第二個問題,是事實問題,因為不可能了解更多案件細節,所以不能對判決書認定的事實妄加揣測。對于第三個問題,其實與預拌混凝土企業內在的產品質量控制是兩個方面的問題。無論施工單位是否進行交貨驗收,都不能免除預拌混凝土本身所應有的產品質量控制責任。因此,本文希望立足目前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以及當前的預拌混凝土市場現狀,在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認識不清,預拌混凝土企業在市場中相對弱勢情況下,就預拌混凝土企業如何作好產品質量控制和法律風險預防作初步探討。
一、預拌混凝土是不是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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