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金額:28億元
所屬地區:湖南
一、項目基本情況:界化壟(湘贛界)至茶陵高速公路是國家規劃網中泉州至南寧國家高速公路湖南省境內最東段,起于湘贛交界處的茶陵縣界化壟,終于茶陵縣孟塘,與衡炎高速公路孟塘互通相接。全長約46.41公里。擬按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計算行車速度為10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26 米;工可已上報國家發改委,勘察設計工作正在進行;預計2009年9月開工。項目總投資估算為28億元。
二、項目途徑地區概況:衡陽市現轄七縣(市)(衡陽縣、衡山縣、衡東縣、衡南縣、祁東縣、常寧市、耒陽市)及五區(珠暉、回雁、石鼓、蒸湘、南岳)。該市是全省重要的工業和農業基地,全市已形成以化工、冶金、機械、醫藥、輕工、電子信息為主的工業體系,農林牧漁業也正處于全面發展之中,同時,其境內還擁有豐富的礦產品資源和旅游資源。
三、交通量預測及經濟與財務評價:據預測,2020年擬建公路年平均交通量(折算數)將達到18001輛/日,2032年將達到31864輛/日。
該項目具有較好的經濟、財務效益,經濟上可行,具有一定的抗風險能力。
四、招商方式:本項目采用獨資、聯合投資等方式。
政府對本項目提供以下支持和保證
項目報批:政府負責或協助項目投資人辦理本項目核準和批復工作。
土地征用和拆遷:本項目土地征用和拆遷費用按湖南省政府規定的土地征用和拆遷標準執行,土地征用和拆遷發生的所有費用由項目投資人承擔。
公路經營權:本項目建成并按規定驗收合格后,經省政府批準,項目投資人即可依照收費標準獲得本項目公路通行費的收費權;項目投資人同時獲得本項目的廣告經營權和服務設施經營權等。在特許經營期內,政府保證不以不正當理由提前收回上述經營權。
限制競爭:在本項目的特許經營期內,如果本項目的交通量尚未接近或達到飽和,政府不審批在本項目相關區域內另建一條現行規劃外的與本項目具有競爭性的高速公路。
收費標準調整:在特許經營期內,本項目收費標準的改變和調整需經省政府批準后執行。
提前收回的補償:在特許經營期內,因政府正當、合法的原因,決定提前收回本項目的特許經營權,政府將對項目投資人進行補償。
優惠政策:項目投資人享受國家和湖南省的相關優惠政策。
聯系單位:湖南省交通廳引進外資辦公室
聯 系 人:付 杰
聯系電話:0731-4639109
傳 真:0731-4749610
郵政編碼:4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