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工業與民用建筑基礎采用鋼筋混凝土預制樁的打入樁工程。
2 施工準備
2.1 原材料.、半成品的要求
2.1.1 鋼筋混凝土預制樁:規格、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范的規定,并有出廠合格證明,強度要求達到100%,且外觀無斷裂、掉角、露筋等現象。
2.1.2 焊條:焊條、焊劑的牌號和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的規定,一般宜用E43××。
2.1.3 鋼板(接樁用):材質、規格應符合設計要求,一般宜用Q235鋼。
2.2 主要工機具
2.2.1 機具設備:樁錘(柴油錘、液壓錘、氣動錘、落錘)、樁架和動力裝置、履帶式起重機(或輪胎式起重機)、電焊機、卷揚機。
2.2.2 主要工具: 液壓千斤頂、氧割工具、索具、鋼絲繩、撬棍等。
2.3 作業條件
2.3.1 施工場地及運輸道路應碾壓平整,現場應具備三通一平,排水暢通等條件。
2.3.2 施工前應具備有巖土工程勘察資料,樁基施工平面圖、樁基施工方案。
2.3.3 清除現場妨礙樁基施工范圍內的高空、地面、地下障礙物等。
2.3.4 對臨近原有建筑物和地下管線,應采取適當的隔振、監測和預加固等措施。
2.3.5 布置測量控制網、水準基點、按平面圖放線定位。設置的控制點和水準點的數量應不少于2個,并應設在受打樁影響范圍之外。
2.3.6 根據軸線放出樁位線,用木橛或鋼筋頭釘好樁位,并用白灰作標志,以便于施打。
2.3.7 檢查打樁機械設備及起重工具,進行設備架立組裝,在樁架上設置標尺或在樁側面作上標尺,以便觀測樁身入土深度。
2.3.8 施工前應先打試驗樁,試樁數量不少于3根,以確定貫入度及樁長,并校驗打樁設備、施工工藝以及技術措施是否適宜。
2.3.9 要選擇和確定打樁進出路線和打樁順序,制定施工方案,作好技術交底。并安排好記錄和監理人員等。
2.4 作業人員
2.4.1 施工作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崗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2.4.2 施工作業人員在施工前,必須充分了解地質資料、施工圖紙和設計說明,并熟知樁施工規范、質量標準、施工程序等。
2.4.3 施工作業人員在上崗前,應進行體檢,并持有健康檢查合格證明。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患者不得參加作業。
3 施工工藝
3.1 工藝流程
樁機設備安裝和調試 |
移機至起點樁位就位 |
經緯儀對樁機進行垂直度調整 |
送樁 |
測貫入度(或標高) |
移樁機至下一樁位 |
起吊預制樁 |
穩樁 |
試打1—2擊,測樁位偏移 |
正式打樁 |
接樁 |
3.2 操作工藝
3.2.1 樁機設備進場后進行安裝調試,然后移機至起點樁位處就位。樁架安裝就位后應垂直平穩。
3.2.2 打樁前應用兩臺經緯儀對打樁機進行垂直度調整使導桿保持垂直,并應在打樁期間經常檢驗。
3.2.3 起吊預制樁,通常利用樁架上吊索與卷揚機進行。起吊時吊點必須正確,一般單節樁長在20m以下,可采用2 點起吊,樁長為20-30m時,可采用3點吊方法。起吊預制樁速度應緩慢均勻,使樁尖垂直對準樁位機中心,樁插入土中位置應準確,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0.5%。再在樁頂扣好樁帽或樁箍,即可除去索具。
3.2.4 樁尖插入樁位后,先用較小的落距試錘1—2擊,樁入土一定深度,應調正樁錘、樁帽、樁墊及打樁機導桿,使之與打入方向成一線,一般10m以內短樁可目測或用線墜雙向校正;10m以上或打接樁必須用線墜或經緯儀雙向校正,不得目測,樁在打入前,應在樁的側面或樁架上設置標尺,以便在施工中觀測記錄.
3.2.5 正式施打時,開始落距應小,在確認樁的中心位置及角度無誤后方可提高到規定的高度施打,用落錘或單動氣錘打樁時,落距最大不宜超過1m,用柴油錘打樁時,應使錘跳動正常。
3.2.6 打樁順序應根據地基土質情況、樁基平面布置、尺寸密集程度、深度、方便打樁機移動等因素確定,一般采取從中間向兩邊對稱施打;或從中間向四周施打;或由一側向單一方向施打。對基礎標高不一的樁,宜先深后淺,對不同規格的樁,宜先大后小、先長后短。若樁距大于或等于4倍的樁徑時,則與打樁順序無關。
3.2.7 當樁長度不夠時,采用焊接接樁,其預制樁表面上的預埋件應清潔,上下節之間的間隙應用鐵皮墊實焊牢;焊接時,應將四角點焊固定,然后對稱焊接,焊縫應連續焊滿,重要工程應做10%的焊縫探傷檢查,并采取措施,減少焊縫變形。接樁時,下節樁的地面預留高度一般為1m左右,在下節樁打入后,應檢查下節樁的頂部,如有損傷應修復。上下節樁的中心偏差不得大于10mm,節點縱向彎曲矢高不得大于樁長的0.1%。接樁處外露鐵件再次補刷防腐漆。
3.2.8 當設計要求送樁時,則送樁的中心線應與樁身吻合一致,才能進行送樁,送樁應用鋼制送樁器放于樁頭上,錘擊送樁將樁送入土中。送樁留下的樁孔應立即回填密實。
3.2.9 打樁過程中,遇到下列情況時應暫停施打,并及時與有關單位研究,采取措施:
(1)貫入度劇變;
(2)樁身突然傾斜、位移、或有嚴重回彈;
(3)樁頭或樁身出現嚴重裂縫或破碎;
3.2.10 當每根樁的貫入度達到要求,樁的入土深度達到設計標高時,應進行控制,一般要求最后三次十錘的平均貫入度不大于規定數值,或以樁尖入土深度來控制,樁的貫入度不宜過小,柴油錘沉樁貫入度不宜小于1~2mm/擊,蒸汽錘不宜小于2~3mm/擊,以免損壞樁錘和打樁機。
3.2.11 待全部樁打完后,開挖至設計標高,并檢查驗收。
3.2.12 冬期在凍土區打樁有困難時應先將凍土挖除或解凍后進行。
4 質量標準
4.1 主控項目及一般項目
4.1.1 樁在現場預制時,應對原材料、鋼筋骨架、混凝土強度進行檢查;采用工廠生產的成品樁時,樁進場后應進行外觀及尺寸檢查。
4.1.2 施工中應對樁體垂直度、沉樁情況、樁頂完整情況、接樁質量等進行檢查,對電焊接樁,重要工程應做10%的焊縫探傷檢驗。
4.1.3 施工結束后,應對承載力及樁體質量做檢驗。
4.1.4 對樁或總錘擊數超過500擊的錘擊樁,應符合樁體強度及28d齡期的兩項條件才能錘擊。
4.1.5 鋼筋混凝土預制樁的質量檢驗標準應符合下表規定。
鋼筋混凝土預制樁的質量檢驗標準
主
控
項
目 |
序號 |
檢 查 |
允許偏差或允許值 |
檢查方法 | |||
單位 |
數量 | ||||||
1 |
樁體質量檢驗 |
按樁基檢測技術規范 |
按樁基檢測技術規范 | ||||
2 |
樁位偏差 |
蓋有基礎梁的樁:
1) 垂直基礎梁的中心線
2) 沿基礎梁的中心線 |
100+0.01H
150+0.01H |
用鋼尺量 | |||
樁數為1-3根樁基中的樁 |
100 | ||||||
樁數為4-16根樁基中的樁 |
1/2樁徑或邊長 | ||||||
樁數大于16根樁基中的樁:
(1) 最外邊的樁
(2) 中間樁 |
1/3樁徑或邊長
1/3樁徑或邊長 | ||||||
3 |
承載力 |
按JGJ/T106-2002《建筑工程基樁檢測技術規范》 |
按JGJ/T106-2002《建筑工程基樁檢測技術規范》 | ||||
一
般
項
目 |
1 |
成品樁外形 |
表面平整,顏色均勻,掉角深度<10mm,蜂窩面積小于總面積 0.5% |
直觀 | |||
2 |
成品樁裂縫(收縮裂縫或起吊、裝運、堆放引起的裂縫) |
深度<20mm,寬度<0.25mm,橫向裂縫不超過邊長的一半 |
裂縫測定儀,該項在地下水有侵蝕地區及錘擊數超過500擊的長樁不適用。 | ||||
3 |
成品樁尺寸:
橫截面邊長
樁頂對角線差
樁尖中心線
樁身彎曲矢高
樁頂平整度 |
mm
mm
mm
mm |
±5
<10
<10
<1/1000L
<2 |
用鋼尺量
用鋼尺量
用鋼尺量
用鋼尺量,L為樁長
用水平尺量 | |||
4 |
電焊接樁:
焊縫質量
電焊結束后停歇時間
上下節平面偏差
節點彎曲矢高 |
建筑地基施工質量驗評規范 |
建筑地基施工質量驗評規范 | ||||
min
mm
mm |
>1.0
<10
<1/1000L |
秒表測定
用鋼尺量
用鋼尺量 | |||||
5 |
硫磺膠泥接樁:
膠泥澆注時間
澆注后停歇時間 |
min
min |
<2
>7 |
秒表測定
秒表測定 | |||
6 |
樁頂標高 |
mm |
±50 |
水準儀 | |||
7 |
停錘標準 |
設計要求 |
現場實測或查沉樁記錄 | ||||
|
|
|
|
|
|
|
|
4.2 特殊工藝或關鍵控制點的控制
特殊工藝或關鍵控制點的控制
序號 |
關鍵控制點 |
主 要 控 制 方 法 |
1 |
樁位定點 |
用經緯儀兩點導入,控制樁位投點的樁位放線定位精確度。 |
2 |
樁架垂直度 |
安裝組對過程中檢查樁架與底盤的垂直度 ,在兩個方向用經緯儀對樁架進行校正 |
3 |
樁垂直度 |
根據地質資料,詳細了解樁位土體情況,清理地下的障礙物. |
4 |
接樁 |
接樁施工過程中應通過試驗合理控制硫磺水泥的配合比、灌注溫度、焊接接頭的焊材選用及焊接工藝和焊后停歇時間 |
4.4 質量記錄
4.4.1 成品、半成品出廠合格證、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實驗報告
4.4.2 樁的外觀檢查表及接樁外觀檢查表
4.4.3 樁位測量放線圖和工程測量復核單
4.4.4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4.4.5 隱蔽工程檢查驗收記錄
4.4.6 混凝土試塊強度試壓報告、硫磺膠泥抗壓試驗報告
4.4.7 焊接工藝評定、焊接試驗報告
4.4.8 接樁焊接X射線探傷報告
4.4.9 樁的靜載荷和動載荷試驗資料和確定貫入度的記錄
4.4.10 沉樁質量檢查報告
4.4.11 單樁承載力報告
5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5.0.1 樁體破損
制樁樁體強度應滿足設計施工要求;吊樁時,吊點位置要正確,起吊均勻平穩,禁止單頭起吊;選用適當的樁錘并控制落高,保證緩沖墊均勻,以降低沖擊應力;使用符合樁經的樁帽和送樁,保持樁錘,樁帽,樁體在同一軸線上,避免偏打;提高樁體強度,增大樁的截面積;樁頭設置鋼帽,樁尖設置鋼樁靴或加固環;縮短樁長;改變樁的布置,減小樁的細長比;保證接頭質量,填實接頭間隙。
5.0.2 樁偏移和傾斜過大
施工前詳細調查掌握工程環境,清除地下障礙物;施工前認真檢驗打樁機導桿的垂直度,并在沉樁 過程中隨時校驗和調正;及時填實相鄰的送樁孔,清理地下障礙物:提高樁的制作質量,防止樁頂和接頭面的歪斜及樁尖偏心和樁體彎曲等不良現象:提高接樁質量,保證上下節樁同軸:采用大一級能量的樁錘;提高樁體強度,增厚緩沖墊,減小施工應力,盡可能縮短樁的長度和增大樁經,防止發生樁體壓曲。制定合理的打樁順序,減小擠土影響。
5.0.3 沉樁困難,達不預定的埋入深度
檢修樁錘及打樁輔助設備及時更換緩沖墊;采用合適的樁錘和樁機;制定合理的打樁順序;保證樁的接頭質量;保證樁的制作質量,提高樁的樁體強度;改善樁的細長比;改進施工工藝,增加輔助沉樁法。
5.0.4 接樁處松脫開裂
清理干凈接頭處的結合面,保證接頭質量填實接頭間隙,焊縫應連續飽滿,并符合設計要求,硫磺膠泥保證達到設計強度,提高施工接樁質量,保證上下節樁同一軸。
5.0.5 漏樁及樁位偏差
應加強施工管理采取預防措施。對樁位放樣樁應多級復核,對定位插樁實行逐根檢查防止漏樁,打樁完畢應進行一次全面復核,確認無誤方可撤離。
6 成品保護
6.0.1 預制樁應達到設計強度的70%方可起吊,達到100%方能運輸,以防出現裂縫或斷裂。
6.0.2 樁在起吊和搬運時,必須做到均勻和平穩,吊點的位置和數目應符合設計要求和規定,不得使樁體受到損傷。
6.0.3 預制樁堆放場地應平整、堅實,不得產生不均勻沉陷,墊木應放在靠近吊點處,并應保持在同一平面上。
6.0.4 不同規格的預制樁應分別堆放,堆放位置和方法應根據打樁位置、吊運方式以及打樁順序等綜合考慮。
6.0.5 各層墊木應上下對齊,處于同一垂直線上,最下層的墊木應適當加寬,堆放層數一般不超過4層。
6.0.6 起吊預制樁時,禁止單頭起吊,起吊過程中,應防止樁體晃動或與其他物體碰撞。
6.0.7 施工時保護好樁基的軸線和標高控制樁,不得碰撞和震動而位移。
6.0.8 在臨近有建筑或在岸邊、斜坡上打樁時,應在打樁施工期間采取監測措施,密切觀測打樁區及其臨近建筑的變化狀況,避免因打樁震動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
6.0.9 在打樁完畢基坑開挖時,應制定合理的施工順序和技術措施,防止樁的位移和傾斜。
6.0.10 在鑿除高出設計標高的樁頂時,應自上而下進行,不得橫向鑿打,以免樁體受到水平沖擊力而破壞或松動。
7 環境管理與安全健康
7.1 施工過程危害辯識及控制措施
施工過程危害辯識及控制措施
序號 |
作業活動 |
危險源 |
控 制 措 施 |
1 |
高空作業 |
高空墜落物體 |
(1) 高空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帶
(2) 高空檢修樁機樁架等不得向下亂丟物體 |
2 |
打樁過程 |
樁機架傾斜、傾倒 |
打(沉)樁機架安設應鋪墊平穩牢固,吊裝就位時,起吊要慢,并拉住溜繩,防止樁頭沖擊樁架,撞壞樁身。 |
3 |
打樁過程 |
樁錘不工作時突然下落 |
應經常檢查機械各個部件運轉情況、潤滑情況、鋼絲繩是否完好,加強機械的維護保養,以保證機械正常使用 |
4 |
機械檢修、保養 |
機械傷害 |
裝設安全防護罩并加潤滑油 |
5 |
運輸、壓樁 |
起重機吊裝時鋼絲繩索的松脫 |
鋼絲繩必須綁牢,起吊離地面500m左右,應停止起吊進行全面檢查索具,確認無誤后方可繼續起吊 |
6 |
壓樁 |
液壓接頭松脫高壓膠管破裂 |
應經常檢查,及時更換 |
7 |
電氣設備檢修 |
機械傷害、觸電 |
電氣設備要經常檢查,機械檢修時要拉閘斷電,掛警示牌,電氣作業要有監護人。漏電保護、接地線必須牢固可靠 |
8 |
接樁 |
油品火災 |
氧氣、乙炔氣瓶、電焊機、消防器材及安全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搬動,現場動火必須持有動火證,操作時有監護 |
9 |
堆放和搬運過程 |
堆放樁倒塌 |
應放置木楔塊,防止滾落和倒塌,吊裝和搬動過程中應從上部逐根進行,以防止事故發生 |
7.2 環境因素辯識及控制措施
環境因素辯識及控制措施
序號 |
作業活動 |
環境因素 |
控 制 措 施 |
1 |
壓樁過程 |
施工噪音和對周圍居民生活的影響 |
在居民住宅區附近施工,早7:30時前,晚10時后不得樁作業 |
2 |
機械維修 |
污水、廢油等排放
對周圍環進的影響 |
對污水進行處理
對廢油進行回收 |
3 |
現場整平 |
棄土及廢棄物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
棄土按甲方指定路線運至棄土場地,并不得沿路拋灑,現場不得丟棄快餐盒、飲料瓶等生活垃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