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夫公司(BASF)更名為歐洲公司的工作日前正式完成,公司名稱以變更為“巴斯夫歐洲公司”,總部仍然位于德國路德維希港。“巴斯夫歐洲公司”(BASF SE)的更名工作持續約一年的時間,2007年4月26日,巴斯夫年會確認開始進行公司名稱更改,2007年11月中旬公司員工代表通過公司更名決議。2007年12月5日,巴斯夫歐洲公司(BASF SE.)新的管理執行委員會正式組建,同時公司新的注冊商號為HRB 6000。
“歐洲公司”的法律形式是基于歐洲聯盟法律,并根據2001年10月8日頒布的歐共體(EC)關于歐洲公司的條例實施。“歐洲公司條例”的出臺使得在一個以上歐盟成員國設立的公司進行合并成為可能,并且允許在整個歐盟范圍內經營。
在巴斯夫歐洲公司更名的發布會上,巴斯夫管理執行委員會副主席Eggert Voscherau先生向更名工作的人員表示了忠心的感謝,并說:“對于巴斯夫來說這是一個具有歷史紀念意義的時刻。巴斯夫已經成為第一家歐盟法律形式實現歐洲一體化精神的化工公司。與此同時,巴斯夫將進一步增強歐洲員工參與性和企業的行政管理能力。”
根據歐盟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巴斯夫的管理委員會將由12人組成,其中6人來在企業大股東,另外6人為巴斯夫企業代表,第一屆巴斯夫歐洲公司管理委員會的有效期直至2009年巴斯夫公司年會。巴斯夫歐洲公司同時還新組建了歐洲工作理事會,由來自歐洲12個國家的23位成員組成。 巴斯夫的總部和行政管理機構還將在路德維希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