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顯示,建筑的建設、使用和維護過程中消耗的能源,大約占社會總能耗的40%,因此建筑節能顯得尤為重要。在此次會議上中法能源培訓中心主任戴維力認為,節能建筑有三項必須達到的標準:適度能耗、能源的高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適度能耗的含義是降低建筑物的能耗需求,譬如新建建筑的保溫或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能源高效利用則依靠使用可節約燃料和熱力的鍋爐、水泵等設施;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地熱、風能等。
歐盟歐洲委員會駐華代表團公使參贊普斯說,為了減少能耗,歐盟新近要求歐盟各成員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歐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要比1990年的水平降低20%;同時希望到2020年,20%的能耗都來自可再生能源。為了切實達到這個目標,歐盟采取了一系列指令措施。能效指令包括5個方面:能耗的計算方法、新建建筑物的能效要求、經重大修繕的既有建筑的能效要求、對所有建筑物進行能效認證、對鍋爐和空調系統的強制性檢驗。歐洲標準委員會專家皮特解釋說,對所有新建建筑或要經過重大修繕的既有建筑來講,它們都必須通過最低的能源表現門檻。例如歐洲有大量的老建筑,當主人要對超過1000平方米的既有建筑進行重大修繕時,必須使其能效指標達到歐盟最低標準。政府可能對這些行為給于適當優惠,譬如對購買價格或安裝費用的優惠,或是稅收優惠。另外,各成員國內,在建造、出售或租賃房屋時,業主、買主及租戶必須得到相應的建筑能效認證證書。這個能源證書是由獨立的第三方機構頒發,按照建筑能耗分為A到G的7個等級。
中法合作項目哈表小區屬于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程,改造目標是達到節能50%的要求。哈表小區原有6棟居民樓,總面積23000平方米,能耗偏高。項目采用的改造方案是在既有建筑上加建一層,面向社會公開銷售,用銷售所得對原樓進行節能改造,采用了外墻保溫、加設門斗、節能外窗等節能技術。改造后,室內溫度平均上升大約4到6攝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