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雅得—競爭總局(GAC)對14家沙特當地水泥公司處以總計14.10 億沙特里亞爾(合計:25.69億人民幣)的罰款,此前這些公司被判犯有價格操縱罪。
每家公司在被判試圖操縱國內水泥市場價格上漲后,控制沙特水泥市場大部分的14家制造商被指控在他們之間達成非法協議,以提高水泥價格并分享當地市場。
在對消費者提出的投訴進行徹底調查后,GAC得出結論,14家水泥公司參與了“操縱市場和提高水泥價格”的非法行為。
該局說,它收到了一些關于幾家水泥公司違反《競爭法》及其執行條例的規定的投訴,它們之間同意控制價格和股票市場,這是《競爭法》第四條第14款所禁止的。
海關總署董事會決定對投訴進行調查。在收集證據和信息并進行必要的調查后,證明14家公司中的每一家公司都同意同時提高水泥價格,違反了《競爭法》。
當局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在利雅得行政上訴法院發布裁決后,處罰他們的決定成為最終決定,駁回了這些公司提起的訴訟,質疑懲罰他們的決定。
受到處罰的水泥公司包括Al-Safwa、Al-Madinah、Umm Al-Qura、Al-Jouf、Al-Qassim、Southern Cement、Najran、United Cement、Al-Yamama、Al-Riyadh、Arabian Cement、Saudi Cement、Yanbu和Hail。聲明補充說,采取懲罰措施的決定是在當地媒體上公布的,而侵權公司的利益為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