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的常見病害主要有路面坑槽、油路擁包、路面波浪、沉陷、路面車轍、嚴重龜裂、油路啃邊、路拱不適、平整度差、路肩不整潔、水溝淤塞、邊坡坍塌、橋頭(涵頂)跳車、構(部)件損壞、橋涵排水不良、綠化空白地段、綠化護管不善、路面松散、翻漿、油路面泛油、砂石路面露骨等。
路面坑槽:坑深大于2厘米 ,面積在0.04平方米 (相當于20厘米 見方)以上者。
油路面擁包:局部隆起高度大于1.5厘米 者。
路面波浪(搓板):路面出現峰谷,高差大于1.5厘米 者。
沉陷:因路基局部下陷,引起路面坑洼不平,其沉陷深度大于3厘米 者。
路面車轍:砂石路面出現車轍,深度大于3厘米 者。
嚴重龜裂:油路面出現明顯的網狀裂縫隙(縫隙3毫米 ,縫距10厘米 ),其面積在一平方米 以上者。
油路面啃邊:油路面邊緣出現碎裂破壞,寬度在10厘米 以上者。
路拱不適:規定油路面路拱在1.5-3%之間,砂石路面路拱在2-4%之間,路拱過大、過小或偏側,以及應有超高處而無超高甚至出現反超高的路段。
平整度差:用3米 直尺沿路面縱向量驗,當尺底面與路面的空隙大于1.5厘米 時。
路肩不整潔:路肩邊緣不整齊,寬差在20厘米 以上;路面與路肩結合處不平整,高差在2厘米 以上;橫坡小于路拱,有高草影響橫向排水;料堆不整齊及有非路用料的堆積物者。
水溝淤塞:邊溝、截水溝、排水溝淤積,影響排水,或應有邊溝路段而無邊溝者。
邊坡坍塌:上坍方5立方米 以上及填方邊坡有沖溝、缺口寬在20厘米 以上者。
橋頭跳車:橋梁、過水路面與路面銜接處不平及涵洞頂縱坡不適,引起行車顛簸者。
構、部件損壞:橋梁、涵洞、過水路面、隧道、護欄以及擋土墻、護坡等工程有不同程度損壞者。
橋涵排水不良:橋面不整潔、不平整,泄水孔堵塞,影響橋面排水,或涵洞(管)淤塞超過孔徑高度四分之一者。
綠化空白地段,在宜林路段一側,除交叉路口、橋涵兩端、急彎內側等不應植樹地段外,凡連續缺株,使空白地段長度在20米 以上者。
綠化護管不善:路樹修剪不整齊或過度,幼樹撫育不良,病蟲害未及時防治,路樹影響行車視線等。嚴重者為“失養”。
路面露骨:砂石路在行車作用下,路面被嚴重磨損而形成骨料裸露現象者。
泛油:瀝青路面因瀝青含量偏多或稠度偏低,當氣溫較高時,在行車作用下瀝青被擠出,路表面出現薄油層現象嚴重者。
翻漿:由于土基上層含水量過大,強度急劇降低,在行車作用下,路表面出現不均勻起伏、松軟或破裂冒漿等現象者。
路面坑槽:坑深大于
油路面擁包:局部隆起高度大于
路面波浪(搓板):路面出現峰谷,高差大于
沉陷:因路基局部下陷,引起路面坑洼不平,其沉陷深度大于
路面車轍:砂石路面出現車轍,深度大于
嚴重龜裂:油路面出現明顯的網狀裂縫隙(縫隙
油路面啃邊:油路面邊緣出現碎裂破壞,寬度在
路拱不適:規定油路面路拱在1.5-3%之間,砂石路面路拱在2-4%之間,路拱過大、過小或偏側,以及應有超高處而無超高甚至出現反超高的路段。
平整度差:用
路肩不整潔:路肩邊緣不整齊,寬差在
水溝淤塞:邊溝、截水溝、排水溝淤積,影響排水,或應有邊溝路段而無邊溝者。
邊坡坍塌:上坍方
橋頭跳車:橋梁、過水路面與路面銜接處不平及涵洞頂縱坡不適,引起行車顛簸者。
構、部件損壞:橋梁、涵洞、過水路面、隧道、護欄以及擋土墻、護坡等工程有不同程度損壞者。
橋涵排水不良:橋面不整潔、不平整,泄水孔堵塞,影響橋面排水,或涵洞(管)淤塞超過孔徑高度四分之一者。
綠化空白地段,在宜林路段一側,除交叉路口、橋涵兩端、急彎內側等不應植樹地段外,凡連續缺株,使空白地段長度在
綠化護管不善:路樹修剪不整齊或過度,幼樹撫育不良,病蟲害未及時防治,路樹影響行車視線等。嚴重者為“失養”。
路面露骨:砂石路在行車作用下,路面被嚴重磨損而形成骨料裸露現象者。
泛油:瀝青路面因瀝青含量偏多或稠度偏低,當氣溫較高時,在行車作用下瀝青被擠出,路表面出現薄油層現象嚴重者。
翻漿:由于土基上層含水量過大,強度急劇降低,在行車作用下,路表面出現不均勻起伏、松軟或破裂冒漿等現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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