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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專用攪拌車的特性及使用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8-03-28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劉波
核心提示:混凝土專用攪拌車的特性及使用
  隨著大規模建筑工程的日益增多,對環境保護及能源消耗等要求也隨之提高,混凝土專用汽車得到了迅速發展,以適應混凝土集中攪拌、商品化供應和機械化施工的需要。混凝土專用汽車主要指散裝水泥車、混凝土攪拌車和混凝土泵車等。

一、混凝土攪拌車的定義和用途

  混凝土攪拌車是一種在運輸過程中,或在施工場地上,不斷地對所裝運的混凝土進行慢慢攪拌的專用汽車,所以,又稱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現代筑路和大型建筑工程中,為了保證混凝土的質量,提高工作效率,減少環境污染,常設有專門的混凝土攪拌廠(站),利用廠內的混凝土攪拌樓等專用設備生產混凝土,然后用自卸汽車送往施工場地,直接澆注。但是,如果混凝土的運輸距離和運輸時間稍長,水泥將會沉淀而與水分離,破壞混凝土的均勻性;同時,沉積在車廂底部的水泥很難卸掉,既增加了貨損,又減少了自卸汽車的實際裝運量。而混凝土攪拌車就克服了用一般自卸汽車運輸混凝土的這一缺點,保證了混凝土的澆注質量。

二、混凝土攪拌車的分類

  按混凝土攪拌車所裝運的混凝土含水量來分,有濕料式、干料式和半干料式三種攪拌運輸車。國內大多采用濕料式混凝土攪拌車,它可裝運由攪拌廠(站)生產的混凝土或按配比混合的骨料(砂、石子)、水泥和水,在運輸過程中,不斷對濕料慢慢攪拌,防止混凝土在運輸過程中初凝和離析。但是,混凝土從生產到澆注的時間一般不能超過1.5小時,以免混凝土凝結。所以,在更遠距離運輸的情況下,需采用干料和半干料式攪拌運輸車來運送。干料式攪拌運輸車可按配比將干狀骨料和水泥直接裝入該車的攪拌筒內,在運輸過程中對筒內的干料進行攪拌,當車輛將要到達施工場地或在施工場地再加水完成混凝土的攪拌。半干料式攪拌運輸車所裝運的混凝土中的骨料和水泥也是按配比配制的,并含有一定的水,但水的含量達不到澆注要求,需在車輛將要達到施工場地或在施工場地加水攪拌。

  按混凝土攪拌車的攪拌驅動型式及其動力源分,有專用內燃機—機械傳動、汽車發動機—液壓傳動等。前者結構比較簡單,攪拌筒轉速便于控制,成本較低,但其質量和體積較大,布置不便;后者的標準化程度高,布置方便,質量較輕,可以裝用更大的攪拌筒,但其成本較高。隨著液壓技術的發展和液壓元件質量的提高,混凝土攪拌車的攪拌驅動,越來越多地采用汽車發動機—液壓傳動的驅動型式。

三、整車基本性能參數要求

  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應符合標準的規定,并按經規定程序批準的產品圖樣及技術文件制造。

(一)整車(以東風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為例)基本性能參數(見下表)


(二)基本要求

  外購件、外協件均應有制造廠的產品合格證,并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經質量保證部檢驗合格后方可裝配。運輸車的廠定最大總質量不得超過底盤的最大許用值,轉向允許滿載質量和側傾穩定角應符合GB7258的規定。運輸車的外廊尺寸應符合GB1589的規定。

  焊縫應均勻、平直,無漏焊、裂紋、夾渣、氣孔、咬邊、飛濺和焊穿等缺陷;鑄件表面應無毛邊、包砂等現象;所有外露黑色金屬表面應作防銹處理;外表裝飾漆應美觀大方,符合QC/T484的規定。運輸車應能運輸攪動預拌混凝土,并能在坡度為14 %的路面上,出料口面對下坡方向時,在攪動狀態下不產生外溢。運輸車從進料到輸送卸料完畢,允許的最長時間為90min且攪拌筒按規定連接運轉不大于300轉。攪拌行駛時,最高車速不得超過50km/h。運輸車裝入預拌混凝土在規定的攪動轉速和輸送時間運送到交貨地點后,混凝土質量應符合標準要求。進料斗上口尺寸不小于650mm,距地面高度應不大于3.8m。運輸車的進料速度不小于2.7m3/min,出料速度不小于0.65m3/min。
 
  運輸車應安裝牢固,各連接部分的零部件不應有損壞、永久變形等現象,不應有上車與底盤偏離原先的固定位置的情況。運輸車在最大總質量狀態下,以20km/h的速度應能通過14%的坡道,混凝土不得外溢。運輸車制動性能應符合GB12676的規定。

  運輸車行駛車外噪聲應符合GB1495的規定。運輸車作業的上車操縱者耳朵附近允許噪聲不大于A聲級90d B,單獨柴油機取力型允許噪聲不大于A聲級94dB。

  運輸車應密封性能良好,各密封面、管接頭及所有連接部位均不得有滲油、水、氣的現象。運輸車排放應符合GB8847或GB14761的規定。

四、混凝土攪拌車的基本結構

(一)供水系統

  供攪拌筒清洗用的水箱中水的容量不得小于600L,水的流量不小于45L/min。壓力水箱必須配備減壓閥,保證水箱中的壓力不大于0.6MPa。水箱應設置清晰的水位計(管),并能使操縱者容易看清水箱中的水位。

(二)攪拌筒

  攪拌筒應設置1~2個能快速打開的入口,孔徑不小于450mm,在橢圓形孔的情況下,其短徑應不小于350mm,關閉時密封良好。攪拌筒在各種規定的使用狀態下,應轉動平穩,不得有打顫和振動現象。攪拌葉片與筒體應焊接牢固,螺旋曲線應連接,不能有明顯拐點。

(三)出料溜槽

  出料溜槽應能在水平面內轉動180°,以適應不同的卸料位置,在垂直面內應能調節與水平方向的傾斜角,以適應不同的卸料高度。出料溜槽應設置加長溜槽,其裝拆應方便,出料溜槽與加長溜槽的總長不應超過3.5m。出料溜槽與加長溜槽連接后應形成圓滑的連接通道,不得阻礙混凝土的卸料。出料溜槽應設置鎖緊機構,在運輸車行駛時,應將出料溜槽固定、鎖緊。

(四)液壓系統

  液壓管路應排列整齊、牢固 、合理,各元件應裝拆方便,便于維修。液壓系統液壓油的固體污染度限值應符合QC/T29104的規定。工作中,液壓系統液壓油的溫升不得超過40℃,最高溫度不得超過80℃。

(五)上車操縱系統

  攪拌筒調速操縱桿的操縱應輕便靈活,應設置鎖緊裝置(或定位裝置)。在手柄附近可視處應裝有手柄位置指示牌,標明進料、攪動和出料時手柄的方向。

(六)電氣系統

  運輸車照明、信號裝置應符合GB4785的規定。在進料斗附近應設置工作尾燈。單獨柴油機取力的運輸車,裝設的柴油機起動電路,其電壓和電流額定值應符合柴油機的有關規定。運輸車專用裝置平均無故障工作時間(Tb)不小于100h,可靠度(R)不小于80%。

  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由汽車底盤和混凝土攪拌運輸專用裝置組成。我國生產的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的底盤多采用整車生產廠家提供的二類通用底盤,其專用機構主要包括取力器、攪拌筒前后支架、減速機、液壓系統、攪拌筒、操縱機構、清洗系統等。工作原理:通過取力裝置將汽車底盤的動力取出,并驅動液壓系統的變量泵,把機械能轉化為液壓能傳給定量馬達,馬達再驅動減速機,由減速機驅動攪拌裝置,對混凝土進行攪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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