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適用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采用粉煤灰墊層處理地基的工程,以及大面積地坪墊層等采用粉煤灰地基的工程。
2 施工準備
2.1 原材料要求
2.1.1 粉煤灰: 用一般電廠Ⅲ級以上粉煤灰,含SiO2、Al2O3、Fe2O3總量盡量選用高的,顆粒粒徑宜0.001mm~2.0 mm,燒失量宜低于12%,含SO3宜小于0.4%,以免對地下金屬管道等產生一定的腐蝕性。粉煤灰中嚴禁混入植物、生活垃圾及其他有機雜質。粉煤灰進場,其含水量應控制在±2%范圍內。
2.2 主要工機具
2.2.1 機具設備:裝載機、壓路機、翻斗汽車、機動翻斗車、蛙式打夯機、柴油打夯機。
2.2.2 主要工具:手推車、石夯、木夯、鐵鍬、鐵耙、膠管。
2.3 作業條件
2.3.1 粉煤灰擊實試驗完成。
2.3.2 基槽必須經過相關單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檢驗合格并驗收。
2.3.3 基槽內松土已清除,積水抽除,淤泥晾干,局部松軟土層,或孔洞挖除并分層用粉煤灰夯填。
2.3.4 非下雨天氣,粉煤灰含水量適宜。
2.3.5 當有地下水時應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水位低于墊層以下500mm左右。
2.3.6 作好測量放線工作,在基坑(槽)邊坡上釘好標高、軸線樁。
2.4 作業人員
2.4.1 主要作業人員:機械操作人員、壯工。
2.4.2 施工機具應由專人負責使用和維護,大、中型機械特殊機具需執證上崗,操作者須經培訓后,執有效的合格證書可操作。主要作業人員已經過安全培訓,并接受了施工技術交底(作業指導書)。
3 施工工藝
3.1 工藝流程
土方開挖 |
清除松土 |
驗槽 |
原土碾壓 |
室內采用擊實試驗得到最大干密度 |
檢驗粉煤灰地基的承載力 |
見證取樣檢測 |
人力或機械夯打、碾壓 |
鋪設粉煤灰 |
3.2 操作工藝
3.2.1 鋪設前,應清除地基土垃圾,排除表面積水,平整場地,并用8t壓路機預壓兩遍,使密實。
3.2.2 墊層應分層鋪設與碾壓,鋪設厚度:用機械夯為200~300mm,夯完后厚度為150~200mm;用壓路機為300~400mm,壓實后為250mm左右。對小面積基坑、槽墊層,可用人工分層攤鋪,用平板振動器或蛙式打夯機進行振(夯)實,每次振(夯)板應重疊1/2~1/3板,往復壓實,由兩側或四側向中間進行,夯實不少于3遍。大面積墊層應采用推土機攤鋪,先用推土機預壓二遍,然后用8t壓路機碾壓,施工時壓輪重疊1/2~1/3輪寬,往復碾壓,一般碾壓4~6遍。
3.2.3 粉煤灰鋪設時,含水量應控制在最優含水量范圍內;如含水量過大,需攤鋪晾干后再碾壓。粉煤灰鋪設后,應于當天壓完;如壓實時含水量過小,呈現松散狀態,則應灑水濕潤再壓實,灑水的水質不得含有油質,pH值應為6~9。
3.2.4 夯實或碾壓時,如出現“橡皮土”現象,應暫停壓實,可采取將墊層開槽、翻松、晾曬或換灰等辦法處理。
3.2.5 每層鋪完經檢測合格后,應及時鋪筑上層,以防干燥、松散、起塵、污染環境,并嚴禁車輛在其上行駛;全部粉煤灰墊層鋪設完并驗收合格后,應及時澆筑混凝土墊層,以防日曬、雨淋破壞。
3.2.6 粉煤灰切勿在飽和狀態或浸水狀態下施工,更不能采用水沉法施工。
3.2.7 粉煤灰墊層宜覆土±0.3-0.5m,以防干灰飛揚。
3.2.8 在軟弱地基上填筑粉煤灰墊層時,應先鋪設20cm厚中、粗砂或高爐干渣。以免下臥土層表面受到振動,同時也有利于下臥土層的排水固結,并可切斷毛細水上升。
3.2.9 冬期施工,最低氣溫不得低于0℃,以免粉煤灰含水凍脹。
4 質量標準
4.1 主控項目、一般項目
4.1.1 施工前應檢查粉煤灰材料,并對基槽清底狀況、地質條件予以檢驗。
4.1.2 施工過程中應檢驗鋪筑厚度、碾壓遍數、施工含水量控制、搭接區碾壓程度、壓實系數等。
4.1.3 施工結束后,應檢驗地基的承載力。
4.1.4 粉煤灰地基檢驗標準應符合下表規定。
粉煤灰地基質量檢驗標準
項目 |
序號 |
檢查項目 |
允許偏差或允許值 |
檢 查 方 法 | |
單位 |
數量 | ||||
主控
項目 |
1 |
壓實系數 |
設計要求 |
現場實測 | |
2 |
地基承載力 |
設計要求 |
按規定方法 | ||
一
般
項
目 |
1 |
粉煤灰粒徑 |
mm |
0.001-2.0 |
過篩 |
2 |
氧化鋁及二氧化硅含量 |
% |
≥70 |
試驗室化學分析 | |
3 |
燒失量 |
% |
≤12 |
試驗室燒結法 | |
4 |
每層鋪筑厚度 |
mm |
±50 |
水準儀 | |
5 |
含水量(與最優含水量比較) |
% |
±2 |
取樣后試驗室確定 |
4.2 特殊工藝、質量控制點的控制方法
特殊工藝、質量控制點的控制方法
序號 |
關鍵控制點 |
主 要 控 制 方 法 |
1 |
粉煤灰材料 |
施工前應檢查粉煤灰材料,并對基槽清底狀況、地質條件予以檢驗。 |
2 |
壓實系數 |
施工過程中應檢查鋪筑厚度、碾壓遍數、施工含水量控制、搭接區碾壓程度、壓實系數等。 |
3 |
地基承載力 |
施工結束后,應對地基的壓實系數進行檢查,并做載荷試驗。載荷試驗(平板載荷試驗或十字板剪切試驗)數量,每單位工程不少于3點,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一點。 |
4.3 質量記錄
4.3.1 粉煤灰進場驗收記錄。
4.3.2 工序交接檢驗記錄。
4.3.3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4.3.4 工程檢驗批檢驗記錄。
4.3.5 分項工程檢驗記錄。
4.3.6 施工記錄。
4.3.7 施工現場管理檢查記錄。
5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5.0.1 壓實系數達不到設計要求:
根據所使用的機具來掌握分層虛鋪厚度。現場施工隨時檢查分層鋪筑厚度,分段施工搭接部位的壓實情況,隨時檢查壓實遍數,按規定檢測壓實系數結果應符合設計要求。注意邊緣和轉角處夯打密實。
5.0.2 夯實碾壓過程中出現“橡皮土”:
(1) 避免在含水量過大的粘土、粉質粘土、淤泥質土、腐殖土等原狀土上進行回填。
(2) 填方區如有地表水時,應設排水溝排走;有地下水應降至基底500mm以下。
(3) 挖掉橡皮土,換填。
6 成品保護
6.0.1 鋪設墊層時,應注意保護好現場的軸線樁、水準基點樁、并應經常復測。
6.0.2 墊層鋪設完畢,應即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嚴禁手推車及人在墊層上行走,必要時應在墊層上鋪腳手板作通行道。
6.0.3 施工中應保證邊坡穩定,防止塌方。完工后,不得直接在影響坡墊層頂穩定的部位進行挖掘工程。
7 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
7.1 施工過程危害辯識及控制措施
施工過程危害辯識及控制措施
序號 |
作業活動 |
危險源 |
控 制 措 施 |
1 |
粉煤灰運輸 |
翻車 |
卸土的地方應設車擋桿防止翻車下坑,施工中應使邊坡有一定坡度,保持穩定,不得直接在坡頂用汽車直接卸料 |
2 |
機械碾壓 |
機械傾倒 |
壓路機制動器必須保持良好,機械碾壓運行中,碾輪邊緣應大于500mm,以防發生溜坡傾倒。停車時應將制動器制動住,并楔緊滾輪,禁止在坡道上停車 |
3 |
夜間作業 |
人身事故 |
夜間作業,機上及工作地點必須有充足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和護欄 |
4 |
夯實機械操作 |
觸電 |
作業時應按規定穿戴絕緣鞋、絕緣手套及其它防護用品。檢查施工用電纜、閘箱等,防止電纜老化、脫皮、閘箱漏雨,開關破損等安全隱患的存在,對有問題的電纜配電箱,開關等應及時進行更換和維護 |
7.2 環境因素辯識及控制措施
環境因素辯識及控制措施
序號 |
作業活動 |
環境因素 |
控 制 措 施 |
1 |
拉運粉煤灰過程中 |
粉塵 |
拉運過程中對車輛進行覆蓋 |
2 |
鋪墊粉煤灰 |
粉塵 |
經常灑水濕潤
每層驗收后應及時鋪筑上層或封層粘性土,防止干燥后松散起塵污染環境,同時應禁止車輛碾壓通行。 |